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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南通纪委旁观)致掩盖贪腐的执行者——原海门检察长严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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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06:36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尊敬的严大检察长

您好  

        尽管您现在早已经不是海门检察院检察长,但2008年掩盖周美玲贪污问题,您是主要执行者、是第一责任人、和最了解内幕的知情人!

        以下图片是正余镇正基村原会计朱某实名举报村书记周美玲贪污遭您压案后留下的材料!
     
     《她用实名举报为何遭困惑和多重阻力?》  







        材料显示,您领导海门检察院对该贪污犯罪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办,并移交海门纪委,由纪委顾军书记出面配合,纪委以严重警告处分草草结案。两部门相互配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合伙用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来掩盖周美玲贪污犯罪的事实!协助贪污犯周美玲成功逃脱法网!并帮助她将贪污所得据为己有!

        除了以上原举报人的举报材料,现我另有部分证据和原举报人的一些例证相互印证,可以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也再次证明绝对不是你们所说的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结案的!况且,按照常理,村会计举报村书记贪污122万,其真实性有多高?不用怀疑吧?最后海门纪委居然认定几个村干部共同贪污1万多元,如此悬殊,你们自己信吗?(2018年3月12日海门市委说9千元,2022年5月13日南通检察院忽悠我说3万多元),你们这么会玩啊?这个担任会计二三十年的人这么不靠谱吗?再说了,3个部门答复3个贪污金额,如此混乱、违背常理,足见其内部已乱成一团。

        那么,我想请问严大检察长:第一,掩盖周美玲贪腐,你受何人指使?第二,周美玲的保护伞是谁?这些都憋在你的心里,你当然不会说,但我一定要问,直到有人实事求是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你认为我造谣诽谤,请报警!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这不仅仅是16年前的贪腐案件,而是被多人连续不断实名举报了16年,先后被海门检察院、海门纪委、南通纪委甚至包括南通检察院合伙掩盖的贪腐案件!由“正基村村干部集体贪腐窝案”演变成“南通、海门纪检监察系统抱团掩盖贪腐窝案”!这是一群对党阳奉阴违,不忠诚、不老实的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上下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的团伙作案!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抹黑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公信力,使党在基层百姓心目中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而颜面扫地!本案之所以16年未破,就是南通官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在起着决定性作用!

        众所周知,掩盖贪污腐败问题的背后,通常离不开权、钱、色的交易。尊敬的检察长,您是被什么攻陷的呢?这个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内幕呢?当年是谁躲在幕后上窜下跳、多方斡旋、操控局面,千方百计想要掩盖周美玲贪腐问题?并在之后的16年里帮助周美玲屡次逃脱法网护其周全。背后动因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她和周美玲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是利益攸关方,是命运共同体!她们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周美玲一旦因贪污被查,她就会受到牵连!那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想要厘清问题,就要追根溯源!先从导致举报案发生的矛盾激化点——正余镇组织部对正基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操作、处理手段中寻找蛛丝马迹,先看看是谁在配合周美玲、暗中为其贪污创造条件?

        2006年,海门市正余镇正基村书记周美玲和会计王某(退伍军人)之间因工作问题争吵不断,矛盾激化,无法调和。

        2007年3月,正余镇组织部门把青正村会计朱某调入正基村担任会计,朱某是周美玲的高中同学,(调周美玲的同学担任周美玲的会计是巧合还是正余组织部的精心预谋?)数月的磨合期过后,村书记周美玲开始试探朱某,朱某故意推脱说不知如何做账才好,之后周美玲更是拿出“样品”直接要求会计朱某依葫芦画瓢做假账从中套现,令朱某左右为难,但深思熟虑后,朱某因担心东窗事发、引火烧身而多次委婉推脱不肯配合。在此期间,会计朱某又多次向周美玲催要一张税票,最终导致周美玲恼羞成怒,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后检察院查明,这张税票开票日期是2008年1月4日,税票面额是15411.76元,而周美玲从会计朱某处支付了23710元,仅此一笔,周美玲从中贪得8298.24元。(检察院开始也有调查,后受人指使中途放弃立案调查!)

        2008年3月初,正余镇组织部门又以“正常组织人事调动”为由将刚到正基村担任会计才一年的朱某调至正余镇敬老院工作,调令显示仍为会计,实际工作中被剥夺了会计职务,让其干起了打扫卫生的杂活,将其边缘化。就这样,在正余镇组织部门和周美玲的默契配合下,“不听话、不懂事,碍手碍脚”的会计朱某被修理!当时的正余镇组织部门用实际行动表明:这种“拎不清”的会计我们很讨厌,讨厌了就要对其打击!那么,究竟是哪位领导在操控正余组织部以人事调动来配合周美玲收拾会计朱某呢?是不是时任镇党委毛炜峰书记呢?我们都知道,组织部是协助党委管理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有没有可能是其他镇领导呢?我们再往下看。

        2008年3月12日,不堪受此屈辱的会计朱某向海门检察院实名举报她的顶头上司,村一把手——书记周美玲贪污人民币1219729.40元。

        在去检察院之前,也就是2008年3月1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会计朱某首先来到正余镇党委书记毛炜峰的办公室。

        朱说:"毛书记,我来举报周美玲的"。

        毛炜峰说:“滚“!

        朱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说:"我是到正余镇人民政府来的,不是在你毛书记家里,你无权让我滚"!

        毛炜峰再次呵斥:“去,滚出去,你要举报到上面去"。

      (这些情况海门纪委姚胜书记是知道的)

        就这样,会计朱某转身离开,其实这时她已经准备好了举报材料,约二十分钟以后,她上了前往海门检察院的公交班车,途中,正余镇纪委书记倪广生打来电话,

        倪说:"老朱,你在哪里"?

        朱说:“车上“。

        倪说:“你干什么去?“

        朱说:"毛书记叫我要举报去上面,那我就去上面"!

        倪说:“你回来,举报干什么呢"?

        朱说:毛书记叫我去,我能不去吗“?

        倪说:"你回来,听我的,有什么事,大家都好说的,都可以商量的,为什么要举报呢?有事回来再说,听我的!"
  
        朱没有妥协,向海门市检察院作了实名举报!在贪污被掩盖后,纪委书记倪广生曾在外放言调侃说:她怎么敢举报的?不怕被人弄死吗?

        2008年3月13日(约),海门检察院派人来到正余镇,由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男人(拆迁户女主描述,后证实应该是正余纪委书记倪广生)带领,到正基村拆迁户冯玉凯、王耀新家调查周美玲侵吞拆迁款的问题,调查人员离开不到一小时,周美玲就把冯玉凯家的拆迁款设法退回。黄耀新家没人在,第二天早上周美玲指挥小队长冯某将拆迁款送至王耀新工作的卫生院。按常理,村书记周美玲能在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离开不到一小时精准退赃,是纪委书记倪广生回到镇政府通风报信的结果,因为此时的检察院还没有“叛变”。

       2008年3月14日(约),村书记周美玲和副书记张某被海门检察院带走调查,审询过程中,周美玲吓得当场昏死过去,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被我村一村民在医院撞见;而张某在被检察院放回后,因惊吓过度半个多月晚上睡不着而问仙求安慰,并到处跟人说自己当场被吓的裤子都湿了(小便失禁),这种事到处宣扬,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事后,严尚军检察长曾嬉皮笑脸对举报人说:“不能再审了,再审下去要出人命了”!昏死过去了,就不审了?

        朱某举报前,正余镇派出纪委书记倪广生劝其不要举报。被海门检察院压案后,由于怕朱某再向上举报,正余镇又派出镇长何雪峰、镇人大主席何淑琴先后劝举报人不要举报,特别是何淑琴,多次找举报人商量如何才能不举报?便许诺一些条件,比如解决了举报人老公在原正余镇运输站被拖欠了20多年的工资和利息。是谁派纪检、政府、人大的一把手甚至反腐败的纪委书记劝举报人不要举报的呢?操控这个局面的是不是躲在幕后不出面的时任镇党委毛炜峰书记呢?还是其他镇领导呢?对此,南通纪委姜东书记、姚胜副书记心知肚明。

         以上正余镇整个领导班子的各个领导干部的态度表明了什么立场?又说明了什么问题?我村一位老人分析说:高手都是躲在幕后指挥的,只有傻子才冲在前面。

        甚至在8年后的2016年,我母亲和我被村书记周美玲唆使儿子殴打,一个小小治安案件,正余派出所压案6个月不办,其背后是海门公安局局长胡文瑞的指使,而胡文瑞的背后难道不是他的顶头上司——海门政法委毛炜峰书记的指使吗?胡文瑞局长难道能否认这一点吗?那么毛炜峰和周美玲之间的关系因为什么而如此紧密?明眼人自己去想吧!以上这些是我凭空臆想、捏造吗?

        尊敬的严大检察长,周美玲贪腐被抓,毛炜峰担心?但她指挥不了您,也指挥不了海门纪委顾军书记,那她是如何摆平您和纪委顾军书记的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权力!也就是说,她找到了某位大领导摆平了你们。通常,只有更大的权力介入,才能同时轻松摆平您领导的海门检察院和顾军领导的海门纪委,也只有更大的权力才能让之后海门纪委姚胜书记、南通纪委姜东书记投鼠忌器有所顾虑,这是最合理、最符合逻辑、最接近事实的解释!那她请出的这位领导是谁呢?实事求是讲,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压案过后,正余镇党委书记毛炜峰从正余镇带去了数十条中华香烟并在海门东灶港宴请海门检察院的领导班子美美的吃了一餐海鲜,她为什么要请你们检察院领导班子吃海鲜并相赠高档香烟呢?以示感谢?感谢什么呢?感谢您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放了贪污犯周美玲?您放了周美玲她为什么要感谢您呢?她们之间除了是上下级关系还有什么关系?掩盖贪腐也非常辛苦,除了香烟,海鲜,正余镇领导还有没有更实际的表示呢?

        毛炜峰书记不简单!上,她找到了某个大领导摆平了你们检察院和纪委,之后为聊表心意,又请你们吃了海鲜,递了香烟。下,她指使镇长何雪峰、镇纪委书记倪广生、镇人大主席何淑琴不断劝举报人不要举报,包括小恩小惠的利诱举报人。会不会我有所误会?毛书记只是一个乐于助人的热心肠而已?

        今天,被举报人周美玲仍然逍遥法外!南通纪委书记姜东、副书记姚胜(原海门纪委书记)依旧对贪腐问题竭力掩盖,拒不履行应尽职责、拒不执行党纪党规!公然对抗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2022年5月13日,他们甚至还串通南通检察院在自己逻辑混乱的情况下明目张胆的跟我胡言乱语扯犊子。也许和严大检察长您当年一样,他们今天可能也是身不由己!

       举报周美玲,南通纪委压案不查,为了将周美玲绳之以法,只能将这个被海门检察院、海门纪委,南通纪委,南通检察院合伙掩盖了15年的村书记贪腐案通过各个平台向全社会公开寻求帮助,通过舆论监督来促使南通纪委或由省纪委介入督办来依法处理问题,而你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过节,仅仅只是就事论事,把你拽出来,我是迫不得已的,这从我忍了七八年,你也可以看的出来。你们跟我无关,但周美玲必须处理。如果你不高兴了,或者其他人不高兴都可以冲我来,至今,包括周美玲的儿子打人,正余派出所、海门公安局、海门法制办、南通市委组织部、海门纪委、南通纪委,没有一个部门是实事求是的,想让我来为你们的腐败买单,那是不可能的。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这个单还得你们自己来买!

       这封信是我正式向全社会求助之前的最后一次求证,如果是我造谣了,请您包括毛炜峰书记尽快报警,弄我一个诽谤或者寻衅滋事,如果你不动,我就当你是默认,这就更坐实了周美玲贪污被掩盖的事实。谢谢!

        严检察长,包括其他人,抱歉了!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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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9 15: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关注南通这一栏居然刷不到我自己的帖子,呵呵!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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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铜钱123 发表于 2023-10-19 15:45
关注南通这一栏居然刷不到我自己的帖子,呵呵!好吧!

审核的时间长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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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0 06: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写得太长了,简单点,让别人看起来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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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0 08: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Jasonchang123 发表于 2023-10-20 06:54
写得太长了,简单点,让别人看起来一目了然

谢谢指正,以后我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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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4 06: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谁是法外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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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5 07: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
姜东书记,周美玲有没有贪污?够不够犯罪?究竟是证据说了算?还是你这个纪委书记说了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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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2 08: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总有部门来查处你们这种一团乱麻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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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09: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在此,我向因我举报周美玲而受牵连的人表示歉意!我跟南通纪委讲过,我举报的是周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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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08: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为什么不告我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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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7 03: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新时代的纪委,有能力审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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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7 07: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南通的纪委已经是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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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1 12: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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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15 15: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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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5 17: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严尚军在担任南通市反贪局局长期间严重袒护了如东金桥花苑官商勾结违建案,并向有关违纪违法官员透露办案信息,请南通市纪委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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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08: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么多的细节?像是在梦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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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08: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铜钱123 发表于 2023-11-26 08:34
为什么不告我诽谤?

说得似是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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