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朱先生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投诉。 本月10日,朱先生通过“美团优选”购买了一盒“三只松鼠”半熟芝士小蛋糕。儿子放学回家吃的时候却发现,蛋糕内竟嵌有一只小蟑螂。
朱先生当即拨打“美团优选”电话,没有接通。第二天上午,联系“美团优选”反映问题后,对方表示可以原价退还9.36元,朱先生不认可。 10月12日,朱先生又接到“美团优选”电话,说退还9.36元后再给20元优惠券。13日,朱先生再次接到“美团优选”电话,愿意赔偿50元现金,朱先生仍不同意。看到朱先生态度很是坚决,“美团优选”客服还让朱先生自己联系“三只松鼠”公司。 13日晚上,朱先生接到“三只松鼠”公司打来的电话,并按对方要求传递了照片和购买单据等资料。对方向朱先生表示,可以赔付200块钱,朱先生拒绝,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投诉。 今天的《有理走天下》节目分别连线了“美团优选”以及“三只松鼠”官方热线,表达了节目的态度:重视食品安全,查找问题源头,按照《食品安全法》给予消费者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直播节目结束一小时,“三只松鼠”将1000元赔偿款转给了朱先生。
食品安全大于天!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出现问题,无论是商家还是生产者,应主动解决问题并查找根源,而不是和消费者“打太极”,能推则推,能挡则挡。 记者:方越 费翔
来源:929南通交通广播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