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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这样的供应商,还敢合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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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这样的供应商,还敢合作吗???
南通0
南通永新.jp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7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商道酬信,一次不诚信,哪来的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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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7 17: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双方责任,购买方管理也有问题,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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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7 21: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怪对方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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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8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个人觉得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对方会有送货单,而且重量已经标明,送到目的地后,你方应该是验收核对,再次称重,确认数量重量,如果有误会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其次,人是否在车上过磅并不是重点,如果第一次过磅人在车上,则第二次空车过磅人也必须在车上,如果第一次过磅人不在车上,则第二次也必须不在车上,两种方法过磅后重量是不会改变的。第三,从楼主的发帖来看,意为对方通过这种方式增加重量,自己不知情,主要责任在对方,而且因一次问题就扩大化,试问,你们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哪儿?难道都是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吗?再者如果对方多次采用这种方式,第一次合作估计不会,只有多次合作之后,发现你方的漏铜才会这样做,因此总的来说,是自己管理方面的漏洞,不管对方有没有这种行为,主要责任方在自己。最后一点,楼主的发帖是在发泄不满,觉得很委屈,理性的网友都会看出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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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8 08:2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风中芦苇 发表于 2023-10-08 06:41
个人觉得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对方会有送货单,而且重量已经标明,送到目的地后,你方应该是验收核对,再次称重,确认数量重量,如果有误会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其次,人是否在车上过磅并不是重点,如果第一次过磅人在车上,则第二次空车过磅人也必须在车上,如果第一次过磅人不在车上,则第二次也必须不在车上,两种方法过磅后重量是不会改变的。第三,从楼主的发帖来看,意为对方通过这种方式增加重量,自己不知情,主要责任在对方,而且因一次问题就扩大化,试问,你们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哪儿?难道都是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吗?再者如果对方多次采用这种方式,第一次合作估计不会,只有多次合作之后,发现你方的漏铜才会这样做,因此总的来说,是自己管理方面的漏洞,不管对方有没有这种行为,主要责任方在自己。最后一点,楼主的发帖是在发泄不满,觉得很委屈,理性的网友都会看出问题所在。

原来卖方的不诚信还能归咎到买方的管理漏洞 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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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8 06: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10-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清水小A 发表于 2023-10-8 08:21
    原来卖方的不诚信还能归咎到买方的管理漏洞 啧啧啧

    是的,因为重点在于送货到买方磅秤上!!!!!!!!!



    那么买方磅秤管理流程是否执行到位就非常重要!!!不管卖方有意无意亦或者第三方送货无意,负责过磅的才是关键!!!


    个人觉得能做钢材生意的,不至于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尤其楼主提到已经合作多次了!那么是个人有意或者无意的行为,只能靠磅秤管理制度来防止了------------所以买方管理有漏洞,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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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0-8 09: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盐城市
    清水小A 发表于 2023-10-08 08:21
    原来卖方的不诚信还能归咎到买方的管理漏洞 啧啧啧

    姑且认为卖方有意为之,买方过磅人员工作没有责任心,什么是制度, 制度是针对人性本恶及有疏忽,基于此,买方管理制度确实存在缺陷,有缺陷就用管理制度弥补,痛斥任何一方都涵盖不了管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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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0-8 0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ntjc 发表于 2023-10-08 09:06
    是的,因为重点在于送货到买方磅秤上!!!!!!!!!



    那么买方磅秤管理流程是否执行到位就非常重要!!!不管卖方有意无意亦或者第三方送货无意,负责过磅的才是关键!!!


    个人觉得能做钢材生意的,不至于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尤其楼主提到已经合作多次了!那么是个人有意或者无意的行为,只能靠磅秤管理制度来防止了------------所以买方管理有漏洞,才是关键


    确实,买方管理漏洞不止于过磅单点问题,如果确实如楼主所说,不知道被对方占过多少次便宜,那么双方过磅单是如何核对一致的,这涉及到更大的对账漏洞,如果属实,也许存在双方具体操作人员共同谋取钢材利益的可能,只是这次不凑巧被人抓住了而已,然后发帖自保?如果楼主是买方老板,那我就报以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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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0-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清水小A 发表于 2023-10-8 08:21
    原来卖方的不诚信还能归咎到买方的管理漏洞 啧啧啧

    对的 属地管理 你们管理一塌糊涂不能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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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08: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10-10 07: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收货方漏洞不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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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1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这只是一个最简单的供货中品控及收仓入库管理程序问题。如果出现了供收双方的数量与质量差错双方友好协商,纠正即可。实在不行,根据合同向合同所标明所属法院起诉也可。
    但这种事差额这么小,金额这么小,竟然会让对方出具书面道歉信,这家永新公司该卑微和低声下气到什么程度!而贴主竟然不依不饶还放到网上!!
    这不是说供货方做不成生意的问题,而是让所有愿意与你方做生意的看到了公司负责人的人品与公司野蛮作风。
    商道亦符合天道,天道即人道。
    有胆量的把自己公司名字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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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5 09:08
  • 签到天数: 38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3-10-1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从楼主的发帖来看,意为对方通过这种方式增加重量,自己不知情,主要责任在对方,而且因一次问题就扩大化,试问,你们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哪儿?难道都是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吗?再者如果对方多次采用这种方式,第一次合作估计不会,只有多次合作之后,发现你方的漏铜才会这样做,因此总的来说,是自己管理方面的漏洞,不管对方有没有这种行为,主要责任方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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