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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这是摆在公安交警面前解决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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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2 12:4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
.九点二十分左公交停车充值点,人民路叉口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正常东向西行驶,一位四九年出生“老太”,想通过叉道口到对面菜场买菜,在机动车道被撞,交巡警支队处理结果是双方同等责任。这次事故发生事故并非偶然,主要原因是没有斑马线惹的祸,原联通公司西侧出口处,人民路有斑马线,不知何因封了,交巡警支队没有对外公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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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3: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九点二十分左公交停车充值点,人民路叉口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正常东向西行驶,一位四九年出生“老太”,想通过叉道口到对面菜场买菜,在机动车道被撞,交巡警支队处理结果是双方同等责任。这次事故发生并非偶然,主要原因是没有斑马线惹的祸,原联通公司西侧出口处,人民路有斑马线,不知何因封了,交巡警支队没有对外公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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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3: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九点二十分左右公交停车充值点,人民路叉口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正常东向西行驶,一位四九年出生“老太”,想通过叉道口到对面菜场买菜,在机动车道被撞,交巡警支队处理结果是双方同等责任。这次事故发生并非偶然,主要原因是没有斑马线惹的祸,原联通公司西侧出口处,人民路有斑马线,不知何因封了,交巡警支队没有对外公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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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4-20 12:4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3-9-22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交警已经和稀泥了,我妈闯马路被撞,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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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9-22 13:31
    九点二十分左公交停车充值点,人民路叉口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正常东向西行驶,一位四九年出生“老太”,想通 ...

           这种事情的责任认定,在你这草包眼里居然是公安的新课题?前几天你翻出老帖子说失火了消防司机让你报警后警察不出警,今天你又来个出交通事故警察不知道怎么认定责任因为斑马线没有了,这一切表明你是恶意炒作根本原因是你被公安逮住过而怀恨在心!

          怎么认定责任?交通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以事实为依据以交通法为准绳而认定。而斑马线的划定属市政建设部门交通事故的处理属交警部门,没有斑马线越过栏杆穿行这种责任的认定是一大新课题?你真的是脸皮厚的不怕丑了。你三天两头的在网上没事找事忽悠网民显摆你的新“作品”,这与你的组织身份组织原则不符呀,你倒像个才出山的混混呀。
          请网监向监察部门汇报,建议对楼主予组织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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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5:3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什么地方设置什么设施是市政部门的事情,交警只是管理交通,这个都不懂还出来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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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5: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hhdyw 发表于 2023-09-22 15:11
    本帖最后由 hhdyw 于 2023-9-22 15:12 编辑


           这种事情的责任认定,在你这草包眼里居然是公安的新课题?前几天你翻出老帖子说失火了消防司机让你报警后警察不出警,今天你又来个出交通事故警察不知道怎么认定责任因为斑马线没有了,这一切表明你是恶意炒作根本原因是你被公安逮住过而怀恨在心!

          怎么认定责任?交通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以事实为依据以交通法为准绳而认定。而斑马线的划定属市政建设部门交通事故的处理属交警部门,没有斑马线越过栏杆穿行这种责任的认定是一大新课题?你真的是脸皮厚的不怕丑了。你三天两头的在网上没事找事忽悠网民显摆你的新“作品”,这与你的组织身份组织原则不符呀,你倒像个才出山的混混呀。
          请网监向监察部门汇报,建议对楼主予组织帮助。

    你这人思维真有问题,是无民事权利之人,无法与你正常沟通,还是赶快到医院做精神监定,只有同监护人才能将道理讲明白,不能等病情发展到无法救药地步,再高名医生也无回天之力救你,想吃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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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5: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真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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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无知无畏 不知进退 小焉者误人生 大焉者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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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有保险,总归要承担一点责任,有保险公司在,车主的损失不会太大。花点小钱,买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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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5: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盐城市
    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不走人行横道的行为本就是违章,怎么就成了新课题?难道因为行人年纪大就该忽视她的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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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7: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ntjwg2008 发表于 2023-09-22 15:32
    什么地方设置什么设施是市政部门的事情,交警只是管理交通,这个都不懂还出来丢人现眼。

    你真无知,路面交通有关法律知识不懂装懂,还胡说八道,说你思维不正常一点也不过分,劝你到医院做个精神监定,不要耽误了失去最佳时机,再高名医生也无法救你,想吃后悔“药”真是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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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9-22 17:08
    你真无知,路面交通有关法律知识不懂装懂,还胡说八道,说你思维不正常一点也不过分,劝你到医院做个精神 ...

           他怎么不懂装懂了?没有斑马线越过栏杆穿行这种责任的认定是一大新课题?
          流脓先生你不是不懂装懂的问题而是故意找社会和警察的麻烦的问题。你以为大肆渲染你是退伍的是组织人而且你是银行经济师,可是你缺乏法律素养(不懂法律视横穿马路为缺少斑马线)、缺乏做人的道德修养(已经不顾脸皮的薄厚在网上胡说八道)、缺乏党性修养(渲染市领导要党的领导以家长作风来管理)、缺乏数学修养(浮躁的说天算不如人算)。

           人要脸你怎么如此不要脸,唉,你不亏为南通的活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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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mumu18 发表于 2023-9-22 15:39
    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道理,不走人行横道的行为本就是违章,怎么就成了新课题?难 ...

    说的在理这是违章处理的基本道理。越过栏杆穿越马路当然必须承担责任,这怎么是处理事故的新课题?楼主分不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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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9: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09-22 17:08
    你真无知,路面交通有关法律知识不懂装懂,还胡说八道,说你思维不正常一点也不过分,劝你到医院做个精神监定,不要耽误了失去最佳时机,再高名医生也无法救你,想吃后悔“药”真是迟了。

    我感觉是你不正常,该去四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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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9: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hhdyw 发表于 2023-09-22 18:01
           他怎么不懂装懂了?没有斑马线越过栏杆穿行这种责任的认定是一大新课题?
          流脓先生你不是不懂装懂的问题而是故意找社会和警察的麻烦的问题。你以为大肆渲染你是退伍的是组织人而且你是银行经济师,可是你缺乏法律素养(不懂法律视横穿马路为缺少斑马线)、缺乏做人的道德修养(已经不顾脸皮的薄厚在网上胡说八道)、缺乏党性修养(渲染市领导要党的领导以家长作风来管理)、缺乏数学修养(浮躁的说天算不如人算)。

           人要脸你怎么如此不要脸,唉,你不亏为南通的活宝呀!

    你一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真可能是吃错药了,无药可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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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9: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一个小卤蛋 发表于 2023-09-22 19:05
    我感觉是你不正常,该去四院看看

    你一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真可能是吃错药了,无药可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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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9: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sjlxrj 发表于 2023-09-22 18:20
    说的在理这是违章处理的基本道理。越过栏杆穿越马路当然必须承担责任,这怎么是处理事故的新课题?楼主分不清是非。

    你一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真可能是吃错药了,无药可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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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19: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sjlxrj 发表于 2023-09-22 18:20
    说的在理这是违章处理的基本道理。越过栏杆穿越马路当然必须承担责任,这怎么是处理事故的新课题?楼主分不清是非。

    你一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真可能是吃错药了,无药可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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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2 19: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主要原因是没有斑马线惹的祸?违反交通规则还怪警察没有为你开辟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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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2 20: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光天化日南通公安渎职、职务犯罪谁来处理
    受害人:罗锦荣控诉     
    2021.1.13日高山履职南通市公安局长,我多次向南通公安,星期四局长接待日反映,南通市公安崇川分局删除了,我六年的搂处警记录,城东所口头非法传唤书面材料(时间是2017.5.26)祟川分局书面非法传唤(时间是2018.5.25),还有(时间是2019,1.16)书面非法传唤,阴谋未得呈,改做书面笔录(学田派出所),城东派出所(2023.6.21日非法拘禁)六小时见留置视频为证,2023.8.6日下午,13点钟,莲花苑小区20幢某室,空调外机失火,两辆消防车到小区后门,消防通道被堵,无法到达指定位置救火,消防司机,要我帮他报警,110指挥中心,及时通知城东派出所出警,城东派出所公然违背110的指令,明知是火警报警就是不出警等渎职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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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00: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一个小卤蛋 发表于 2023-09-22 19:05
    我感觉是你不正常,该去四院看看

    渎职罪案,对受害人人格侮辱,名誉权伤害,人生诽谤给爱害人,无法面对牺牲的战友,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生活,差点送了受害人,及受害人一家的生命。崇川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那一级发生的冤假错案,那级院长纠正,冲破阻力,多方重重干扰,将案中案成功告破,让受害人重见“阳光”,享受蓝天白云生活,由于人生诽谤案负面影响,受害人继续受到一小撮,人格侮辱名誉权份害,甚至人生诽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小撮犯罪网络都留有痕迹,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保留对一小撮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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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07: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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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07: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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