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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暂无单位的个人能否参加职工医保?医保部门给市民的这封信里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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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4日,市医保中心给广大市民发出一封公开信,就暂无单位的个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医保缴费有哪些优惠政策、就医购药享受哪些待遇等问题,答疑解惑,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获得更多保障。

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谋(自由)职业者、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养老保险等限制捆绑,均可以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为9%,按规定建立并划拨个人账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还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医保拥有个人账户,其功能用途广泛,就医购药更便利,门诊住院保障也更高。具体来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就医、药店购药,还可绑定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照护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和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也可使用个人账户内的资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单位门诊就医购药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5%左右。参保人员还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更是可在省内各市及全国各地异地看病购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住院待遇以及大病保险等待遇“一站式”“一单制”结算。

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自主选择“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江苏医保云”等线上渠道或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同步转移。职工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广大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暂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待遇水平更高的职工医保,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转换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可按照4:1的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93、12345。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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