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经呼吸道传播。患者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讲话时,溅出的唾液飞沫中可能含有大量的结核菌,飞沫可以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而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师生间接触密集频繁、活动空间有限,如果有人患上肺结核而没有及时被发现,极易引发新的感染和发病,造成校园内传播。
因此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及早发现结核病患者和潜伏感染者,减少传染源引入学校的机会,对可能的感染者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能有效的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
2020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中,明确将新生入学和教职工的结核病筛查纳入必检项目。
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有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呼吸道症状,以及低烧、盗汗、胸痛、食欲差、疲乏和消瘦等全身症状。
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落实,时间原则上在入校前完成最晚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
(一)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新生:询问与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史和本人有无肺结核可疑症状,对有肺结核密切接触史的同学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二)高中和寄宿制初中新生:询问有无肺结核可疑症状和做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的同学再做胸部X光片检查。
(三)大学新生:询问有无肺结核可疑症状和做胸部X光片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的同学同时还要做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也可采用其它的结核菌检测方法替代。
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或胸部X光片检查异常的同学,须尽快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后续检查。
主要是做胸部X光片检查和痰液的实验室检查,记得要留3份合格痰标本。
确诊患病的同学,不适合边上学、边治疗,这样不利于康复。确诊肺结核患者需按照定点医院开具的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不隐瞒病情;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坚持治疗,按时服药和复查,治疗期间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要减少与其他人的接触,如必须去、需佩戴口罩。要树立信心,只要按医生嘱咐完成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治愈后就不会有传染性。在定点医院遵医嘱完成规范治疗后,经定点医院医生评估后开具复学证明就可返校,又可以回到集体的怀抱继续学习。
结核病潜伏感染者经结核病定点医院医生诊断排除活动性肺结核可正常入校;潜伏感染者需进行结核病预防性治疗,降低进展为活动性肺结核发病风险。目前崇川区预防性治疗定点医院为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如不按照要求进行预防性服药,应在筛查后的3月末、6月末、12月末到当地定点医院各进行一次胸部X光片检查,同时学校须采取居家线上教育等形式进行教学,确保观察期内避免与其他学生接触。
1、做好个人防护,监测自身健康
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要建立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出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自己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就诊时要如实提供自己的信息,同时要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通过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保证室内空气通畅,养成开窗通风的习惯。
3、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抵抗力
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作息规律,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