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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定向培养!有编有岗!南通多地公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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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023年

江苏省继续实施

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


连日来

我市多地公布培养计划


海安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80名

如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85名

启东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43名

通州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75名


海安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36号)精神,在“十四五”期间,继续落实中央脱贫政策“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继续执行,为此,我省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问:我省为什么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答:我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主要是促进全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为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问:2023年我省安排了多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有哪些学校参与招生?

答:2023年将安排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2742人,涉及12个设区市、58个县(市、区),其中本科2477人,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泰州学院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11所院校组织培养,五年制专科265人(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学校组织培养。培养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或高水平大学,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方式如何?

答: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培养层次为五年制专科(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次,面试合格,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五年制专科(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直接消减,宁缺毋滥。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报考?

答:符合国家中、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培养?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在学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养院校将情况书面报给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具体情形为:1.乙方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以上情况取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的学生,培养院校正常发放《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如何安排?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收学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就业后,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服务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可以参军服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应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生的相关政策。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可以参加考研或选调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果违约怎么办?

答:各地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附:海安拟培养计划

2023年,我市继续实施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共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80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四年制本科层次(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海安籍高中毕业生)


二、五年制专科层次(含小学教育七年贯通培养计划,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海安籍初中毕业生)


具体志愿填报、招生录取要求,按今年省高校录取或南通市中考录取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0513-88918039,88910315。

热烈欢迎我市高中、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如皋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总体现代化,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1号),2023年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高中起点)85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培养院校


2023年如皋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招生计划表(高中起点)

以上培养层次均为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

二、志愿填报与录取

在本科高校提前批次中填报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对填报了乡村教师定向志愿,且高考成绩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如皋籍高考生,按报考专业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如皋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就业安排

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我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到我市乡村学校任教。我局负责办理入编手续和聘用手续,确保有编有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我市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计算。

四、奖励政策

根据2019年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激励意见》,我市高中优秀毕业生,当年高考成绩居全市前列(文科<首选历史>前15%、理科<首选物理>前30%、体育艺术类前15%),报考并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生,取得全日制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证后,被招聘录用为如皋在编教师,可分别获奖励10万元/人。

五、其他事宜

1.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培养。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如皋教育局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2.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违约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1.5,计10.8万元整;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1.5÷5×未服务的年限。

3.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其他有关事宜。

(1)参军服役。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如皋教育局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2)参加考研或选调生。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如皋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六、咨询电话

1.培养高校

2.如皋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如皋市教育考试中心:0513-87310615、87623059;

如皋市教育局人事科:0513-87623016。


如皋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启东



启东市优质师范生定向培养政策



01

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2023级高三考生。


02

培养计划(不限名额)

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初高中学科专业(除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录取的上述对象。


03

培养条件

1.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如部分高校暂不明确师范、非师范专业方向的,学生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到市局说明相关情况并预约登记,待专业明确为师范方向后第一时间和市局签订《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用。


2.毕业时取得上述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安排至启东市区初高中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04

政策待遇

1.签订协议后,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2.到岗任教后,五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享受1.2万/年、研究生享受1.8万/年、博士享受2.4万/年的生活补助。

3.到岗任教后,如在启东市购买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本科生补贴8万,研究生补贴20万,博士生补贴30万。


05

违约责任

优质师范生若未按期到岗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需向市教育体育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签订的聘用合同亦予解除。


06

咨询电话

0513-8092371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GO ON

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政策

01

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本省学籍的2023级高三考生。


02

培养计划(43名)


03

报考程序

1.志愿填报: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时,在“提前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定向师范生志愿

2.志愿录取: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3.签订协议:被录取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在入学报到前,考生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已经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复查备案:定向师范生入校后,学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


04

工作安排及服务年限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协议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后到启东市乡村学校任教。对极少数因品德有问题、学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在籍定向生,实施淘汰机制,按省、市乡村教师培养相关文件和定向生就业、培养协议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

毕业后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省内事业单位,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05

咨询电话

启东市高校招生办:0513-80923305。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513-80923711。



通州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3〕1号)文件,通州区2023年共计招收省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75名,其中:四年制本科55名,五年制(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专科20名。为做好2023年通州区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培养目的



为我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培养一批扎根乡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我区乡村学校指金龙路以东、康富路以南、金江路以西、龙潭大道以北的学校。

招生计划



通州区2023年共计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75名。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如下:

(一)四年制本科层次

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江苏省高考,户籍为通州区(不包括通州湾户籍、苏锡通园区户籍)的高中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培养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外语口语成绩和身体素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报考要求;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培养学校:

(1)小学教育(师范,培养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24名(首选历史12名,首选物理12名),其中: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英语2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汉语言文学(师范,培养中学语文教师):4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2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

(3)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培养中学数学教师):4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1名,初中3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

(4)英语(师范,培养中学英语教师):3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1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

(5)思政教育(师范,培养中学政治教师):4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2名,初中2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

(6)历史学(师范,培养中学历史教师):2名(首选历史),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

(7)地理科学(师范,培养初中地理教师):2名(首选物理)。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

(8)物理学(师范,培养中学物理教师):2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苏州科技大学。

(9)化学(师范,培养中学化学教师):2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0)生物科学(师范,培养中学生物教师):2名(首选物理),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

(11)教育技术学(师范,培养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首选物理)。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

(12)音乐学(师范,培养初中音乐教师):1名(首选历史(声乐))。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13)美术学(师范,培养初中美术教师):2名(首选历史(艺术类)1名,首选物理(艺术类)1名)。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

(14)体育教育(师范,培养中学体育教师):2名(首选历史(艺术类)1名,首选物理(艺术类)1名),其中:高中1名,初中1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

(二)五年制专科(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层次

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南通市中考、达到《2023年通州区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以及培养院校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户籍为通州区(不包括通州湾户籍)且中学学籍在通州区满2年以上(含2年)的初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培养学校:

(1)学前教育(师范,培养幼儿园教师):4名,培养院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小学教育(师范,培养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10名,其中: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2名。培养院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为七年贯通培养试点,与南通大学联办。

(3)音乐教育(师范,培养小学音乐教师):2名,培养院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美术教育(师范,培养小学美术教师):2名,培养院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5)体育教育(师范,培养小学体育教师):2名,培养院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法



(一)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培养院校对选修学科的要求,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

(二)培养层次为五年制专科(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的,培养计划纳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当地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次,面试合格,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五年制专科(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未完成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直接消减,宁缺毋滥。


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通州定向师范生,在其入学报到前要凭录取通知书,与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均为我省的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就业政策



学生毕业当年,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到户籍所在地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面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以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

定向师范生一律安排在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具体学校根据当年度乡村学校师资状况而定。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当年每个学段学科分配人数,在就业安排时,分批择优提供部分城区学校进行上挂锻炼两年,但人事关系不转。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学习费用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学生相同。

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区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违约管理



通州区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诚信档案。

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年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0516-83403064,83500009;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3.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4.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5550,83526789;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731387,58235863;

6.苏州科技大学:0512-68096117;

7.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3-55092012,55092011。

(二)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1.人事科:0513-86512465,86512964;

2.招生办公室:0513-86106866。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海安教体发布、如皋发布、启东教育、南通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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