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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关于严禁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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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各广告经营单位、校外培训机构:


近期,我区少数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幼儿园周边散发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刊发校外培训广告,部分媒体审核意识不强,违反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以及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现提醒告诫全区广告经营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做到八个“严禁”,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放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


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活动。


严禁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上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欺骗、误导家长,以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发布以“一对一辅导”“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精品托管”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形式变相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证书,以及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内容的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校外培训广告。



 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对于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我局将按规定移交教育、民政等部门,由其作出相应处理。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为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做出应有的贡献。


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来源:崇川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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