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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初中男生被女生泼热水毁容,女方家长拒不认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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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福建厦门一名初中男生被同班女生泼热水烫伤事件持续发酵。据报道,该事件发生于5月25日下午,同学们正在操场上进行体育课。




      一名女生何某怀疑男生向老师举报其上课玩手机,心生怨恨,并产生了报复的想法。就在男生不备时,何某往其脸上猛泼开水,导致男生面部大面积烫伤,严重毁容。

1.jpg

可怕的是,该女生实施恶行之后,竟然还当场大笑了起来,随后一脸得意地跑回教室。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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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而更令家长心寒的是,事发第二天,何某竟然正常回学校上课。第二天,何同学还能正常上学。并向同学炫耀“又不能把我怎么样”。

于是,男孩的母亲愤愤不平地找到了何某的家长,要求女生道歉赔偿并转学。而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态度跟其女儿一样嚣张跋扈,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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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不用道歉,道歉也改不了毁容的事实。这种事情只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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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报警先
然后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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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打官司,这种学生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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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把对方与学校一并告上法庭,这个校长也是猪脑,估计是当不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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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9: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一命换一命,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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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9: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很简单 让男孩泼回去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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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z4544620 发表于 2023-6-12 09:18
很简单 让男孩泼回去不就行了

判你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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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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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3-6-1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反对同学之间相互举报,这种行为在学生阶段不宜提倡,他会破坏同学之间的友谊与和谐相处,从小就搞得人人自危相互防范。老师与学校要为这种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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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11: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反正又不会死,我是这小子,直接把这女的,扔河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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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6-9 07:59
  • 签到天数: 45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3-6-1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把热水泼回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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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12: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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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未成年人案件,起诉打官司能判赔个医药费,别的就别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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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18: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男的也是怂,还能被女的欺负,反正没成年,打回去啊,还打不过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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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19: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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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1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孤独的观测者 发表于 2023-06-12 09:10
    一命换一命,很简单的道理

    不用拿你的命去换,你当然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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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21: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PKU 发表于 2023-06-12 13:24
    未成年人案件,起诉打官司能判赔个医药费,别的就别想了。

    故意伤害罪,是要案底的,怎么可能没影响?让舆论再发酵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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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22:1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有案底就有案底,必须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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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2 23: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不需要赔钱、道歉,泼回去也让她尝尝苦头,既然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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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3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墨渊上神 发表于 2023-6-12 21:40
    故意伤害罪,是要案底的,怎么可能没影响?让舆论再发酵发酵

    初中生啊,16岁以下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不构成刑事责任,留的毛线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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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6-13 00: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现在的孩子,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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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8 06: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6-13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枣庄市
    还是家长太老实,学校女生家里女生父母单位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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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8-8 15:29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3-6-13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天妒英才 发表于 2023-6-12 08:34
    不用道歉,道歉也改不了毁容的事实。这种事情只能打官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初中生,一般应该在12—16岁间,毁容不算重伤,负不了刑事责任,所以家长才如此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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