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费军(身份证号:32068XXXXXXXXXXX39)实名发帖,对所发内容真实性负责。
本人昨日在濠滨论坛发帖要求江苏文峰集团就是否存在欺诈租户,欺骗政府的行为予以回复之后,今天早上收到了文峰集团领导的来电,电话中,该员工辱骂当事人,满嘴粗言秽语,并扬言要弄死当事人。
具体内容可听电话录音,录音未做任何删减拼接。
本人昨天就文峰集团旗下文峰广场5号楼超高层消防问题是否存在欺诈租户,欺骗政府的行为予以正面回复的帖子内容如下:
请江苏文峰集团正面答复下列行为是否属于欺诈租户,欺骗政府?
本人实名发帖,并愿意就帖子内容真实性负责。这篇帖子,不卖惨,不博同情,只通过政府部门权威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现场的照片,100%还原事件,恳请江苏文峰集团正面回复,给受害者,给政府部门,给广大一直支持文峰在南通发展的朋友一个回复。 本人费军(身份证号:32068219XXXXXXXX39)与另外两位合伙人一起于2021年10月份以年租金48万/年价格(后续租金逐步递增)与江苏文峰集团签订共计租期10年的租赁合同,租赁其集团开发的位于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文峰广场5号楼顶层37及38楼做为餐饮经营场所。经过一系列装修,设备采购,人员培训准备工作完毕后,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开业检查过程中,发现我所租赁的场所,由于没有消防电梯,再加上属于超高层建筑,消防检查不得通过,无法正常营业。 我想问:文峰集团明知我租赁此处做为餐饮经营场所,还将完全不具备作为经营场所的场地,以年租金48万的价格租赁给我,是否属于欺诈租户?
本人后续从南通市档案馆调阅文峰广场5号楼竣工图纸及消防验收证明,文峰广场5号楼已于2014年1月23日取得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合格证,并且按照图纸显示,理应存在消防电梯,但现场实际情况却没有消防电梯,本人也未查询到任何的变更审批手续
我想问:超高层的消防一直属于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超高层火灾引发的人间惨案也时刻提醒我们超高层消防不可儿戏。那么文峰集团为何不按图施工以及在该楼栋明显存在消防硬伤的情况下,还是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是否存在故意欺瞒政府的行为? 请文峰集团就上述两个问题,予以回复。给租户,给政府主管部门,给广大关心及支持文峰发展的南通人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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