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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东梁闻

[百姓民声] 虹桥城管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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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08: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论坛名叫房子的虚伪的代表,你去城南新村看看把停车位又建新的铁皮朋子是怎么回事在来乱喷吧,虚伪的,假文明的房子,还有那通城人123321,虚假的,内心龌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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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他们是破坏党群关系,危害政府形象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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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紫珢老兔:违建不违建不能仅凭一张嘴吧?即使是违建,事主提出要有书面认定,你说有什么错?况且小区内很多影响施工的违建还没有完全拆除,怎么拿我一不影响施工,二不影响市容,三是开发公司交房时的产物(在一个偏僻的天井里头。且已经26年之久)的爬梯强行拆除?你要强行拆除也得依法改造相关手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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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3-4-16 09:1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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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紫珢老兔:拆违要不要依法?我们坚决支持拆违行动!但一定要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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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09: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紫琅老兔 发表于 2023-04-15 23:33
对对对,新建新村老小区改造,整个小区的违建都可以拆,唯独你家违建不能拆,你说的真对

你说违建就是违建啊,你公报私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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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09: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事情的原委感觉是有一部分害红眼病的邻居正好借机会公报私仇,坐等事情继续闹大,看最后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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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4: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jiangsusheng 发表于 2023-04-16 08:49
论坛名叫房子的虚伪的代表,你去城南新村看看把停车位又建新的铁皮朋子是怎么回事在来乱喷吧,虚伪的,假文明的房子,还有那通城人123321,虚假的,内心龌蹉

喊我干嘛 别的不管 拆你的违建肯定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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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5: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雪 发表于 2023-04-16 09:39
你说违建就是违建啊,你公报私仇吧

什么叫我说违建就违建?你眼睛瞎了?楼主自己都承认是违建,你不看见?他纠结的是没有发告知书。你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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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5: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雪 发表于 2023-04-16 09:39
你说违建就是违建啊,你公报私仇吧

再说,我什么公报私仇?我一不是公,二和楼主没有私仇。公报私仇从何说起?发回复之前看看清楚,动动脑子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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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7: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雪 发表于 2023-04-16 09:41
事情的原委感觉是有一部分害红眼病的邻居正好借机会公报私仇,坐等事情继续闹大,看最后如何收场

红什么眼?你自己不红眼搞什么违法搭建,还坐等事情闹大?等谁闹?你缩在后面坐收渔翁之利?别人当出头椽子,承担法律后果?你也太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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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7: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江东梁闻 发表于 2023-04-16 09:17
紫珢老兔:拆违要不要依法?我们坚决支持拆违行动!但一定要依法办事。

搭建要不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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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7: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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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19: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濠滨网友juzuy8 发表于 2023-04-16 17:44
红什么眼?你自己不红眼搞什么违法搭建,还坐等事情闹大?等谁闹?你缩在后面坐收渔翁之利?别人当出头椽子,承担法律后果?你也太聪明了。。。

总结的很到位,这种人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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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20: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濠滨网友juzuy8 发表于 2023-04-16 17:45
搭建要不要依法。。。

说得对,他搭建的时候申请了吗?这个被拆的违章有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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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紫琅老兔:关键不是我搭建的,是26年前,康拜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时的产物。正因如此,你虹桥城管不好出具认定违建的书面证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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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22: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江东梁闻 发表于 2023-04-16 21:31
本帖最后由 江东梁闻 于 2023-4-16 21:37 编辑

紫琅老兔:关键不是我搭建的,是26年前,康拜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时的产物。正因如此,你虹桥城管不好出具认定违建的书面证书吧?

第一,是不是违建,和是不是你搭建的无关,第二我不是虹桥城管,只是在你附近受不了你在平台每天浇粪水,导致常年不好开窗通风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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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6 22: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江东梁闻 发表于 2023-04-16 21:31
本帖最后由 江东梁闻 于 2023-4-16 21:37 编辑

紫琅老兔:关键不是我搭建的,是26年前,康拜房地产开发公司交房时的产物。正因如此,你虹桥城管不好出具认定违建的书面证书吧?

社区同志和你沟通多少次?邻居劝说过你多少次?直到现在你依旧在平台乱种植,导致邻居受害,这些你怎么不拿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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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应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本章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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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予以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或者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未经法院许可,行政机关无权强拆房屋。如果房屋被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与被拆迁方硬拼,一定要理性维权。正确的做法是积极收集有效证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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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7 07:5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乱搭建属于违法乱纪码?是不是违背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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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1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GPP899:4月11日上午新建路新村41幢东侧,虹桥城管杨涛率领一帮人实施的野蛮行为,把事主的肺都气炸了,差点儿与他们拼命。您给我及时普法,真的谢谢您。现在我们正在依法走维权之路,但业内人告诉我,会是非常艰辛的。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奉赔到底。一直把杨涛背个处分才收兵。咱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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