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
(2023年3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建烽为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季 忠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陆涯天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金萍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谷昔伟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逸飞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卫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兴仁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殷晓露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季鸿光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 忠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3年3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建新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以下150名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
倪霞、邱国英、周红梅、赵玉芬、吴辉、顾鑫、高慧、谢文艳、瞿霜霜、刘天娇、徐宜红、季锦成、张启平、施晖、夏汉美、袁晔华、姜旭、吴颖颖、庄箭、黄晓红、顾炜斌、曹学军、顾冬梅、徐周、殷雅勤、蔡育新、季雄、周雪勤、李益雷、蔡玉蓉、季深博、张云、罗双林、宋学军、邱磊、秦瑞峰、顾利兵、王中华、高泽晨、潘永飞、张云新、秦红梅、瞿娟、徐志军、姜伟、王蕾、姜凯、张水平、俞晓卫、刘为东、张淑琴、姜金峰、王志炎、邱晓丽、顾华、杨波、王磊、施展、徐琍、韩胜平、吴惠芳、高飞燕、姜永刚、胡锦祥、陈永敏、陈琳琳、王菊英、葛新林、张美兰、何啸、葛云珠、王跃、褚志斌、刘芹英、汤国均、黄向光、范云鹏、印霞、张建娟、秦童、顾连娟、张波、张慎华、姚琪、马爱林、王永洁、顾筱莉、毛汉明、戴葛兵、杨晶、刘成、顾洁、李俊辰、曹晓慧、顾琦琦、顾宏军、彭玉梅、葛美娟、张亦丽、田娟、曹旻翔、秦许文、陆国祥、韩锦熙、陈旭、金学慧、王洋洋、黄卫、朱永辉、瞿兵、薛丽、陈英、顾单单、汤叶鸣、沈丹、沈凤、李红 霞、施妹、薛磊、朱燕、黄一辉、易欢东、张建国、吴爱琴、张国君、陈林炎、丁一嘉铭、蔡佩佩、蒋杨、孔凡凡、曹卫荣、王文茹、季煜、吴蕾、蒋立新、朱跃新、张峥峰、邵燕华、周小丽、羌志明、朱玲玲、王佳莉、张斌、陈磊、邱钰、吴冬林、何亮亮、朱冬琴、唐燕、周晓蒙。
免去以下4名同志的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陆庆、王丽华、韩琳怡、陈琪。
来源:南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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