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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南通市住建局不作为,拆迁户安置房二十九年未能明晰产权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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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3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移动
1.本户原为城西房管所直管公房,1994年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安置到银花苑某幢某室(户籍同步迁入)。
2.拆迁后取得使用面积48.58平方,其中40.22平方仍属公有住房性质,剩余8.36平方已缴纳拆迁住房集资款。
3.无论是从房屋的来源上,还是房屋的面积占比上来看,房屋依然是公有资产,本户应属可享受政府优惠售房政策的对象。
4.自取得安置房使用权以来二十九年以来,除拆迁方公司向本户收取过一定房租外,从未有其他单位个人向本户主张过产权。
本户现强烈呼吁市住建局积极作为,行动起来,明晰产权,同意本户购买拆迁安置房。以解决百姓急难愁盼之事,以践行政府为民服务的初心。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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