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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之门] 海门区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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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3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莫某财物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3年2月16日,受害人莫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购物被骗1288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王飞(涉案账户:621700447***9656439 )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捌万伍仟零伍拾贰圆伍角伍分(¥85052.55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莫某人民币捌万伍仟圆整(¥85000元)。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警官

联系电话: 0513-81281606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华西路333号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2023年3月13日

来源:海门公安微警务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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