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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中期,本人受南通通燧火柴厂委派,到了黑龙江绥棱镇林业局调运木材。当时。此地出现一个人命关天的大事。当地林业局一个科长找了本人,请我帮忙办件大事。因为他的好友妹妹小李——一个离婚单身女由于缺少了解,结识了一个男友。后知情者告诉小李,此男曾经因为打架斗殴被判刑。由此小李与对方表示双方断绝来往。但该男不依不饶,多次带刀上门,扬言如果小李不改变主意,就会将小李与女儿一起杀掉,然后自行了断。
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小李二哥(在当地中学工作)找到他的好友林业局一个科长商量。两人的想法结果统一了:赶紧让小李与女儿离开东北。这时,科长想到了本人。林业局科长出面找本人办事,我真的无法拒绝。结果,我把母女俩2人悄悄送到了上海。本人替小李找了一个店面(小李在老家自己开了一家美容店,主要替新娘化妆美容)。哪知一切谈妥,小李觉得上海太陌生,无依无靠,不愿留下。结果她改变了主意,要随本人到通开店。没有办法,本人只好同意。
小李选在南通虹桥小区落脚。当时的《南通工人报》主编鲍冬和大哥,也为小李开店帮忙不少。鲍大哥不声不响送上自己“私房钱”500元,小李的店牌大字,也由他挥毫而成。 所以,奉劝南通濠滨论坛上的几个混混可以消停了。不要再用不实之词,侮辱小李——这个个性刚毅、脾气有点暴烈的东北女人。如果一旦引起名誉官司,一切后果你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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