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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通州区川姜派出所警惕随意暗中任人摆布沦为违纪违法分子侵占公产的手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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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7 19:4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川姜派出所请先了解一下事实真相:

        2013年,姜灶居群众发现一个村里五保户过世后的遗留房被原张芝山房管所工作人员洪甸登记领证在其父洪宝铭名下,由于五保户无自然继承人,根据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洪甸在将此两间房屋登记给洪宝铭时必须要有中间手续,并拍照留影在房产登记薄上。姜灶居曾问过洪甸有关中间手续,洪甸当时支吾说没有。2017年,群众曾向通州区纪检部门举报洪甸房产登记违法一事,可区纪监一直没有下文。2022年10月,群众网上公开要求南通市纪委追查此事,通州区纪检部门此时才派人追查洪甸涉嫌贪污一事,并从嫌疑人居处获取了一份假手续。2020年12月5号上午10点24分,区纪监给举报人打电话(051386103628)称,洪甸没有侵占他产,因为现在他已把我们从他居处获取的这份手续放到登记簿上去了,现在他的房产登记已经没有问题了,至于手续的真假他们纪监部门不管。区纪检部门当时只是一个电话,没有书面的任何东西,可现在带来了问题。

        因为通过专业人士鉴定,这张东西是伪造的,姜灶社区居委准备请川姜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去交涉房屋产权更正一事,通州区纪检如果没有书面答复,川姜镇和姜灶社区居委后面的事情不好办,姜灶社区居委为了及时将房屋产权追回,是要请川姜镇政府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去交涉的,房产登记部门对区纪检关于洪甸的调查处理也需要一个公开的结果出来,有利于村集体与登记办理机构双方之间顺利交涉,完成更正登记。

        当时,区纪监打电话提供给举报人有关‘房产登记工作人员违纪的’信息:洪甸没有侵占他产,区纪监部门已叫他把那份东西放到登记簿上去了,那么房产登记工作人员30多年来一直没有把那个东西放到登记薄上,区纪监对这个违纪行为究竟是怎么处理的,总归要有一个书面答复。洪甸没有侵占他产,并不代表纪监部门能替洪甸本人瞒过违纪失责行为,当初就是因为洪甸没有及时把这个东西放到房产登记薄上去,纪检部门才到洪甸的居所调查的,并调查了洪甸的违纪失责行为,一:洪甸为什么等到三十多年纪监来调查了才把该交上去的东西放到房产部门的房产登记薄上,这是铁的事实。二,洪甸随意的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上国有土地房屋,并替他父亲领了国有土地房屋房产证(有邻里调解书证明洪甸已领证)。这样的违纪失责行为纪检部门究竟内部是怎么处理的,总要有一个书面回复。通州区纪检部门如果没有书面答复:一,纪监部门违反了国家监察法和国家纪监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二,纪监部门等于是与外界所有工作机构切断了一切联系,更不利于各机关部门之间协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部门自觉根据物权法依法行政

      以上内容公开以后,通州区纪监3月1日打电话关照社区居通知本人不要再在论坛上发这样评论了,社区居也打电话给本人说已请川姜镇政府派律师到土管部门去交涉,可是到了今天他们还没有去,一直在拖骗。

      下面本人再让川姜镇派出所了解一下什么是物权法,省得川姜镇派出所拿违法分子乱登记获取的房产证为尚方宝剑:

(1)更正登记

  《物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了更正登记的两种情形:一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二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由此可以看出,更正登记是真实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所享有的正当权利要求,但这里存在真实权利人与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形式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所以更正登记必须以登记形式表彰的权利人之同意为前提,而在缺乏该同意的情况下则应由有效证据证明,也就是说该形式表彰效力被其他的证据所推翻。同时,在登记发生错误时,应当在法律上设定一定的程序,以允许对登记薄中存在的错误由当事人申请更正或者有关机关予以更正,从而不动产物权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而通州区川姜派出所无形中代替全国人大和最高法歪曲解释物权法,以为就是拿到房产证为准、抛开虚假登记,等于为违法分子充当了保护伞。

        本人八旬老母表示,如果通州区国土部门房产登记不及时更正,她还会继续敲墙的,不怕事情闹大,不怕派出所乱抓人。再说,侵占公产,制造虚假手续也是你们派出所管的范围。

      下面再发两张图片:一张是洪甸提供的伪造的东西,另一张是浙江省乐清县国土部门的一份文件。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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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7 20: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如果敲墙老人真正破坏了洪甸家的房屋,公安部门完全可以提起公诉追究老人民事赔偿责任,只要房管部门向法院提供的登记材料是真实的,房屋真正属于洪甸家的,由法院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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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7 20: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老人敲掉的被私人侵占的房屋的墙,网友看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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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7 21: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伪造假手续办理的房产证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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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7 22: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川姜镇派出所,你们不要以为牛,徇私枉法抓了老年人,马上就要对方的命,不信你们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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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8 06: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派出所想叫老人放手不敲墙可以的,派出所只要社区居给老人一个书面答复,内容如下:
      如果社区居委会或居民个人委托政府法制科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对伪造的假手续出具书面鉴定确定为无效后,社区居也想放弃追回集体资产。
只要社区居委出了这个书面答复,不想再去国土部门更正登记了,老人也就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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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8 07: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不仅是无效的,相关人员都是违法的,知法犯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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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8 07: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或另一个答复:     如果社区居委会或居民个人委托政府法制科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对伪造的假手续出具书面鉴定确定为无效后,社区居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追回集体资产。
只要社区居委出了这个书面答复,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去国土部门完成更正登记,老人同样也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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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8 08: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对于此房屋房产证法律效应的鉴定,派出所无权鉴定,只有国土部门才有权鉴定。正所谓法不授权不可为,公安部门作为行政机构,有向国土部门提出部门自纠登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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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8 08: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xjktxjkt 发表于 2023-03-08 07:12
不仅是无效的,相关人员都是违法的,知法犯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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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8 06: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3-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本人八旬老母表示,如果通州区国土部门房产登记不及时更正,她还会继续敲墙的

    ------------------为啥要敲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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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8 08: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ntjc 发表于 2023-03-08 08:29
    本人八旬老母表示,如果通州区国土部门房产登记不及时更正,她还会继续敲墙的

    ------------------为啥要敲墙????

    私人侵吞来的赃物!国家和集体都不想要了,还不如毁了它,留给侵占者更加助涨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和全社会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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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8 14: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他们都是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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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16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mi8866 发表于 2023-3-7 22:49
    川姜镇派出所,你们不要以为牛,徇私枉法抓了老年人,马上就要对方的命,不信你们试试看。 ...

    川姜是不是有两个派出所? 一个是姜灶派出所 一个是川港派出所?  二个派出所有没有合并?  过世老人和那个房管所原工作人员洪甸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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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8 13: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桃子红了 发表于 2023-03-16 20:28
    川姜是不是有两个派出所? 一个是姜灶派出所 一个是川港派出所?  二个派出所有没有合并?  过世老人和那个房管所原工作人员洪甸是什么关系?

    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由集体赡养的,与洪甸毫无半点关系,洪甸最后向纪监部门交上的是国家退赔手续,洪甸说这个房子是国家退赔给他的,走了几家律师事务所,都说这是个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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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8 13: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桃子红了 发表于 2023-03-16 20:28
    川姜是不是有两个派出所? 一个是姜灶派出所 一个是川港派出所?  二个派出所有没有合并?  过世老人和那个房管所原工作人员洪甸是什么关系?

    一纸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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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8 13: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桃子红了 发表于 2023-03-16 20:28
    川姜是不是有两个派出所? 一个是姜灶派出所 一个是川港派出所?  二个派出所有没有合并?  过世老人和那个房管所原工作人员洪甸是什么关系?

    黑白分明,想翻供,社区党总支书记与纪监部门调查办公室要负责任的,尤其是社区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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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8 13:1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桃子红了 发表于 2023-03-16 20:28
    川姜是不是有两个派出所? 一个是姜灶派出所 一个是川港派出所?  二个派出所有没有合并?  过世老人和那个房管所原工作人员洪甸是什么关系?

    搞出来一张虚假材料,是不是还要再搞一张虚假材料出来?到时我想舆论一片哗然,让新闻媒体来报道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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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8 13: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官场要是风气好了,会增加老百姓许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在的官场是进了门作兴态度很好很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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