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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通州区纪监做得太不像样了’、市纪检对下面要引起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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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 08:1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通州纪检“在处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中不给举报人书面回复这一做法”给各部门机构之间工作的协调开展带来极大不便

        2013年,姜灶居群众发现一个村里五保户过世后的遗留房被原张芝山房管所工作人员洪甸登记领证在其父洪宝铭名下,由于五保户无自然继承人,根据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洪甸在将此两间房屋登记给洪宝铭时必须要有中间手续,并拍照留影在房产登记薄上。姜灶居曾问过洪甸有关中间手续,洪甸当时支吾说没有。2017年,群众曾向通州区纪检部门举报洪甸房产登记违法一事,可区纪监一直没有下文。2022年10月,群众网上公开要求南通市纪委追查此事,通州区纪检部门此时才派人追查洪甸涉嫌贪污一事,并从嫌疑人居处获取了一份假手续。2020年12月5号上午10点24分,区纪监给举报人打电话(051386103628)称,洪甸没有侵占他产,因为现在他已把我们从他居处获取的这份手续放到登记簿上去了,现在他的房产登记已经没有问题了,至于手续的真假他们纪监部门不管。区纪检部门当时只是一个电话,没有书面的任何东西,可现在带来了问题。

        因为通过专业人士鉴定,这张东西是伪造的,姜灶社区居委准备请川姜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去交涉房屋产权更正登记一事,通州区纪检如果没有书面答复,川姜镇政府和姜灶社区居委后面的事情不好办,姜灶社区居委为了及时将房屋产权追回,是要请川姜镇政府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去交涉的,房产登记部门对区纪检关于洪甸的调查处理也需要一个公开的结果出来,有利于村集体与登记办理机构双方之间顺利交涉,完成更正登记。

        当时,区纪监打电话提供给举报人有关‘房产登记工作人员违纪的’信息:回复是洪甸没有侵占他产,区纪监部门已叫他把那份东西放到登记簿上去了,那么房产登记工作人员30多年来一直没有把那个东西放到登记薄上,区纪监对这个违纪行为究竟是怎么处理的,总归要有一个书面结论。洪甸没有侵占他产,并不代表纪监部门能替洪甸本人瞒过违纪失责事实,当初就是因为洪甸没有及时把这个东西放到房产登记薄上去,纪检部门才到洪甸的居所调查的,并调查了洪甸的违纪失责事实,一:洪甸为什么等到三十多年后纪监来调查了才把该交上去的东西放到房产部门的房产登记薄上,这是铁的事实。二,洪甸随意的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上国有土地房屋,并替他父亲领了国有土地房屋房产证(有邻里调解书证明洪甸已领证)。这样的失责事实纪检部门究竟内部是怎么处理的,总要有一个书面回复。通州区纪检部门如果没有书面答复:一,区纪监部门违反了国家监察法和国家纪监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二,纪监部门等于是与外界所有工作机构切断了一切联系,更不利于通州区各机关部门之间协调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部门自觉根据物权法依法行政完成更正登记。

        所以,请南通市纪监敦促通州区纪检给出举报人及姜灶社区居委关于洪甸存在违纪失责事实并处理或者洪甸不存在违纪事实的书面结论。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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