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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让新市民、青年人“安居”!江苏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书”“时间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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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2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新开工城镇棚户区12.67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基本建成8.96万套(间),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60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86万户、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9.99万人……这些目标任务已纳入2023年度江苏省政府民生实事。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为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定了“任务书”和“时间表”。


  江苏要求各地抓紧落实建设项目,尽快将省政府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进度管理,加强日常调度,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各地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让群众住得放心、舒心、暖心。


  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江苏要求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租房供给,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及时调整准入门槛,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同时,要求各地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保障力度。比如,今年南京将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09万套(间),基本建成1.646万套(间)。苏州将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5万套(间),基本建成2.614万套(间)。江苏要求各地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土地、财税、金融、民用水电气等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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