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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米兰阳光别墅小区多位业主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投诉。
前天(2月7日)上午,位于如皋东陈的米兰阳光别墅小区东南角,一幢双拼别墅的业主,不顾其他业主劝阻,公然毁绿。 该业主使用工程车辆,将其别墅东侧公共绿地上的四棵香樟和部分腊梅树连根拔起,并将草地铲平。 小区业主们对其毁绿行为十分气愤、加以阻止,对方不予理会、我行我素。无奈之下,只好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米兰阳光小区业们主告诉记者,去年该别墅业主就曾私自砍伐别墅旁公共绿地内一棵腊梅树,大家也拨打了12345和110热线。想不到春节刚过,继续毁绿且变本加厉。
 业主们说,当初购买这里房屋,就是看中小区园林式绿化环境。如今,竟有人公然毁绿,心痛不已。 昨天,记者将此情况向如皋市城管部门反映,傍晚收到回应:东陈镇综合执法局已要求该工地停工,恢复绿化。当事人也表示,只是提升绿化品质,不会占有公共绿地。 而小区业主则告诉记者,被拔除四颗香樟树中的两颗,下午被重新栽种在原有公共绿地的边侧,草地则被铲平,明显是想将公共绿地占为己有,成为私家庭院一部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南通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也明确禁止损害城市绿化行为的规定罚则。提升绿化品质,就能不加报批并私自将树连根拔起?说是移栽,为何不将树根泥土保留包裹保护?多棵腊梅树被砍伐又作何解释?恢复种植的两颗香樟为何不栽种原处且能否存活?其他两颗香樟又去向何处?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