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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徐吉明

[百姓民声] 实名反映故意伤害罪侦查中的主犯:高巍【在职大专】副书记干部选拔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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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09: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组织领导强拆,向公安出具情况说明,让受害人耐心等待公安破案:甩锅丶背锅丶扯皮、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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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11: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强拆受害者 发表于 2023-02-11 09:57
组织领导强拆,向公安出具情况说明,让受害人耐心等待公安破案:甩锅丶背锅丶扯皮、诬陷…:…

打击犯罪,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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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1 11: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打人毁财刑事犯罪,南通市崇川公安怎么不处理?有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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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15: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实名控告举报,崇川公安何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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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1 15: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徐吉明 发表于 2023-02-11 11:31
打人毁财刑事犯罪,南通市崇川公安怎么不处理?有伞?

谁没有几个朋友,狐朋狗友也是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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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2 12: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组织领导打砸抢,肆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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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打击犯罪,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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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4 09: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组织领导黑恶分子打砸抢,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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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商业开发,民生工程,政府组织强拆,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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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政府征地,打伤人,组织领导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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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组织领导黑恶分子打伤人,至今逍遥法外,法治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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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借“万顷良田”项目商业开发,打伤人,强拆,强占宅基地,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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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民生福祉,为人民谋幸福,借万顷良因项目上商业开发,打伤人应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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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4 09: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强拆受害者 发表于 2023-02-14 09:17
:商业开发,民生工程,政府组织强拆,涉及犯罪

民生工程也不能搞得民不聊生,故意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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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23: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党员干部,敢做敢当,刑事犯罪应勇于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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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23:2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敢于组织领导黑恶分子打人,强拆,无视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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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15 23: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组织领导黑恶分子打人致伤,毁坏财物,哪里有党员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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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9: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打伤人,强拆,组织领导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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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9: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打伤人,强拆,刑事犯罪需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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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9: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敢组织领导黑恶分子打人,砸物,抢劫的领导,敢挑战法律底线,应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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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刑事犯罪,不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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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6 09: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法治社会,公民人身权益必须得到保护,,组织领导打伤人,犯罪必须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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