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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南通辅警被治安处罚,拘留未执行改成罚款,什么人能受此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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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9 09:3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通在职辅警王松泉在2022年2月28日因故意损毁财物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未执行),6月29日因辱骂他人再次被通州区公安局给予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2022年3月1日王松泉的家人因当众辱骂他人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
       王松泉不服提出行政复议,6月6日通州区人民政府复议结果维持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王松泉6月24日又提起行政诉讼,通州区公安局在7月5日的行政答辩状上坚持给予王松泉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该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
       10月31日中午,受害人接到通州区公安局发出的撤销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改成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下午四点半左右接到法院电话告知,原告王松泉在10月28日已自行撤回行政诉讼。
       受害人与王松泉并不相识更无矛盾,而王松泉的舅舅此前曾因雇小工向河里倾倒建筑垃圾被受害人拍到,于是出于对共同生活居住的环境有监督保护的义务,受害人举报该不法行为。
        受害人想不明白,难道因为王松泉的身份特殊性,违反治安法可以把行政拘留改成行政罚款?受害人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可至今未有结果。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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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9 11: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如果查上去的话,背后肯定找关系逃避法律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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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9 13: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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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5-3-10 19:5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11-2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有保护伞而已 所以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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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1-29 14:2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luxaoqing 发表于 2022-11-29 13:44
    可能有保护伞而已 所以有恃无恐

    要是有关系你还能看到行政处罚吗?这么个芝麻大的事,罚款也就差不多了,民间纠纷而已,调解一下就差不多了,要因为这拘留,天底下拘留所都得扩建了,小地方都是罚点款,赔点钱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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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1-29 14: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yu 发表于 2022-11-29 14:26
    要是有关系你还能看到行政处罚吗?这么个芝麻大的事,罚款也就差不多了,民间纠纷而已,调解一下就差不多了,要因为这拘留,天底下拘留所都得扩建了,小地方都是罚点款,赔点钱就算了

    个人觉得,邻里之间,得饶人处且饶人,找个中间人好好把矛盾调解开才是正道,就算让他进去五天,对你们来说又能多大快人心,也就五天,矛盾依然存在,过节越结越深,天底下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数不胜数,还是希望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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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15: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yu 发表于 2022-11-29 14:26
    要是有关系你还能看到行政处罚吗?这么个芝麻大的事,罚款也就差不多了,民间纠纷而已,调解一下就差不多了,要因为这拘留,天底下拘留所都得扩建了,小地方都是罚点款,赔点钱就算了

    如果像你所说,都用钱能解决,那么要法律干嘛?只要有钱想干嘛就干嘛,记住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一个公安在职人员两次被治安处罚,其家人又被处罚!为什么得不到受害人谅解?事情的真想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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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9 15: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Zhenyu 发表于 2022-11-29 14:39
    个人觉得,邻里之间,得饶人处且饶人,找个中间人好好把矛盾调解开才是正道,就算让他进去五天,对你们来说又能多大快人心,也就五天,矛盾依然存在,过节越结越深,天底下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数不胜数,还是希望化干戈为玉帛

    得确,本应邻里之间应该是和睦相处,可你是否知晓违法人与受害人并不是真正的邻里,而且你可知道真正受到伤害的人是一个身患重疾无法正常言语的病人,你可还知道一个病人因无法言语,在法庭里当庭对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下跪,只为求得公正的判决!如你或家人也被人如此伤害,或者真正见到那一刻,你还能如此评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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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1-29 18:4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的处罚撤的有理有据   没有一个邻居能和你处好关系的怎么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呢    还想利用这种事情为自己女儿在通大附院的工作谋划调动   你要是想看想听我们可以放录音给你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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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30 10: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010101010 发表于 2022-11-29 18:49
    人家的处罚撤的有理有据   没有一个邻居能和你处好关系的怎么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呢    还想利用这种事情为自己女儿在通大附院的工作谋划调动   你要是想看想听我们可以放录音给你听听   

    事实真相是不可随意捏造,否则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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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30 11: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昨天下午即2022年11月29日受害人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公安机关与该辅警已解除劳动关系,但违法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没有进展。后续事情的发展,会继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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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1-30 14:2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焱燚 发表于 2022-11-30 10:56
    事实真相是不可随意捏造,否则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左  右   后   你的邻居哪家是能和你处好关系的  这个难道不是事实吗  自己不知吗  要求王的家人去为你女儿调动工作不是事实吗?你既然这么光明磊落,那可以当着广大网友的面说啊   我说的这两点是不是事实  是不是捏造    难道要求王的家人去给你女儿调动的事儿你都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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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2 15: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南通在职铺警治安处罚一事如何解读:首先应定性为非民事纠纷,看来事发经过並不复杂,但在处罚过程中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结果。这就把复杂性体现在变化的全过程中。导致了人(权势)为干预因素占了上风,而通卅区公安局(确无过错)无法坚持正确的处理结果,这样就带来后面的处罚变化最终被左右。不知南通市政发委及纪委对此事有何见解。党的2O大后国家工作人员应要勤奋努力有所作为,树立好应有的形象,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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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2 19: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南通市在职辅警王某治安处罚一事,如何解读:首先应定性为非民事纠纷。此案事发经过並不复杂,但在处罚过程中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结果。在变化的过程中体现出复杂性,其中人(权威)为干预因素占了上风,这就带给通卅区公安局(确无过错)无法坚持原处罚结论,这就使处罚变化在有形中受到了左右。权与法的关系作为普通老百姓难以正确理解。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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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2-2 19:4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不知南通市政发委及纪委对此案有何见解,党的2O大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权位较高的党员干部,应要坚持党性,勤奋努力,树立好自身形象,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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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4 11: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发生已有一个多月,受害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还未得到解决,难道真正做到“有错必究”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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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6 09: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拘留改罚款,在受害人不知的情况下,只用短短数小时;罚款改拘留,受害人数日数次控告申诉,至今都未处理,有错必究真的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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