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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国家的法律法规尊严不容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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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14:5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市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大家好!
南通市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由2021年12月30日做出的树木评估定损价值三十多万元报告有没有法律效力?当日和平桥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收到评估定损报告,我们华侨花苑地处国家五A级风景区,古老的濠河边!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职责和义务!我们小区居民从2021年12月4日至今多次向区城市管理局、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举报反应,12345也拨打电话、南通电视台也播放过、这个平台我也多次举报反应,7月20日和平桥派出所也找我做了相关笔录,小区某些人在没有向园林绿化部门审请报批情况下自做主张,乱砍乱伐小区树木总计32棵树,树龄近三十年(26棵香樟树6棵雪松树)国家信访局也进行了举报,国家信访局及时回复我们由属地信访部门处理,事实已经很清楚,但是这些执法主管部门和主管行政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忽悠百姓、消及应付、冷硬横推、处处刁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中央八项规定和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精神相违背。街道说要协调几个部门进行处理,我们也去了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结果是“没有处理意见让你们怎么复查”,望市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我把区城市管理局及街道信访部门的答复向市各级领导看看怎样处理的,谢谢您们抽出时间看完我帖子!再次感谢您们的关注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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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 01: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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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4 20:1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11月1日拨打95001501向市城管局法举报小区树木被人为乱砍乱伐和区城管局给我的关于小区砍伐树木答复书,他们没有调查到现在实地查看就定调说:没有向园林绿化部门审批和32棵树“修剪“和评估定损价值32万多元损失认为有“瑕疵”。有什么意见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定。市城管局和区城管局及街道城管局只有指导关系,没有行政认免督察和其它关系,区城管局归区政府管,街道城管局归街道管。现如今小区树木被人为乱砍乱伐那个行政执法部门管理?那个行政执法权威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纠治“四风”问题上不要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消及应付让老百姓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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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4 21: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市城管局国家工作人员把小区32棵树木被破坏毁林乱砍乱伐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没有向市政园林局申请报批说成“瑕疵”。不知道市政府区政市城管局领导对这样说法认可吗?什么是“瑕疵”让这位国家工作人员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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