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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跨不过的大山, 成立业委会比登天都难致崇川经济开发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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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6:0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世伦名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非常感谢您为崇川区经济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夜以继日的工作。您辛苦了!也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我们的信件。万般无奈麻烦您,心知不妥,实属无奈,不周之处还请谅解。在您的亲自关心下,我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虽然拖延至今(快一年了,除不可抗拒的疫情外)。

9月24日以社区名义张贴的关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公告,这份公告存在着程序非法(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表决通过)和内容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重相抵触。

事实与理由如下: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参与表决的事项和方式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至九)略;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上述条款明确规定了一是业主大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二是书面征求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本市及外地书面召开业主大会的常规投票方式是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进行。线下,一是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二是专人送达、回收意见,并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三是采取微信、电话、短信通知业主参加投票;四是对上述方式通知不到的由街道开具介绍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其提供这部分业主信息。线上,可采用电子投票方式。        

二、如照单一的投票方式进行结果不投而知本小区业主有的不居住在小区,有的经常出差在外,有的对外出租,这部分业主占到四分之一左右;小区有四分之一左右业主不关心小区事务,不通知他们是不会主动参与投票的;有四分之一左右业主被极少数不怀好意的业主带节奏,他们肯定是不参与或投反对票。分析下来,如采取单一的投票方式进行,不能确保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率达不到,一切都是空谈,包括各级领导和业主之前的努力都付之东流。         

三、我们的诉求尊敬的闫书记,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指导、协助和监督,但这是一项义务和责任,是业主必要时可以寻求帮助的资源,而不是政府部门百般刁难、设置障碍的理由。多年来,观音山街道物管办对本辖区内小区成立业委会指导工作以各种理由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一贯作风就是硬拖,途中多次找各种借口有意设置障碍、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对于这次街道物管办强行规定采取单一投票方式的错误行为,恳求您一是责令停止并纠正后再进行;二是督促贵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尽快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推动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到底;三是及时提醒街道、社区相关同志要远离物业公司法人代表的围猎,避免一步步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致以崇高敬礼!世伦名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签名附后)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尊敬的刘局长,您好!


我们是世伦名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非常感谢您为崇川区建设工程和物业管理领域发展夜以继日的工作。您辛苦了!也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我们的信件。万般无奈麻烦您,心知不妥,实属无奈,不周之处还请谅解。在区住建局相关职能科室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虽然拖延至今(快一年了,除不可抗拒的疫情外)。


9月24日以社区名义张贴的关于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公告,这份公告存在着程序非法(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讨论表决通过)和内容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重相抵触。事实与理由如下: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参与表决的事项和方式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至九)略;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上述条款明确规定了一是业主大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二是书面征求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本市及外地书面召开业主大会的常规投票方式是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进行。线下,一是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二是专人送达、回收意见,并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三是采取微信、电话、短信通知业主参加投票;四是对上述方式通知不到的由街道开具介绍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其提供这部分业主信息。线上,可采用电子投票方式。        


二、如照单一的投票方式进行结果不投而知本小区业主有的不居住在小区,有的经常出差在外,有的对外出租,这部分业主占到四分之一左右;小区有四分之一左右业主不关心小区事务,不通知他们是不会主动参与投票的;有四分之一左右业主被极少数不怀好意的业主带节奏,他们肯定是不参与或投反对票。分析下来,如采取单一的投票方式进行,不能确保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率达不到,一切都是空谈,包括各级领导和业主之前的努力都付之东流。         


三、我们的诉求尊敬的刘局长,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指导、协助和监督,但这是一项义务和责任,是业主必要时可以寻求帮助的资源,而不是政府部门百般刁难、设置障碍的理由。多年来,观音山街道物管办对本辖区内小区成立业委会指导工作以各种理由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一贯作风就是硬拖,途中多次找各种借口有意设置障碍、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对于这次街道物管办强行规定采取单一投票方式的错误行为,恳求您一是责令该街道停止并纠正后再进行;二是督促贵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敦促观音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尽快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推动本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到底。致以崇高敬礼!世伦名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签名附后)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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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多积累经验。后面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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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1 06:35
  • 签到天数: 16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2-9-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薅羊毛割韭菜勾结黑社会性质物业,能同意成立业委会吗?大肥肉能松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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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9-2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没有业委会更好点,起码公共维修基金不会随便被挪用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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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9-29 19:4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ero2013 发表于 2022-09-29 16:45
    没有业委会更好点,起码公共维修基金不会随便被挪用瓜分

    你是说有了业委会可以挪用维修基金?那要全体业主同意的啊,你没看过议事规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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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9-3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apple12 发表于 2022-9-29 19:41
    你是说有了业委会可以挪用维修基金?那要全体业主同意的啊,你没看过议事规则吧

    事实是,95%以上的业委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冒充签名挪用基金是常态,很多业委会都是物业带领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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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9-30 12: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我们要求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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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0-1 20: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ero2013 发表于 2022-09-30 08:25
    事实是,95%以上的业委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冒充签名挪用基金是常态,很多业委会都是物业带领成立的

    有了业委会就能动用维修基金?沒看到前提条件是要全体业主同意吗?你这个观点跟物管科某指导是高度一致,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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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0-1 20: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xia7799 发表于 2022-10-01 20:36
    有了业委会就能动用维修基金?沒看到前提条件是要全体业主同意吗?你这个观点跟物管科某指导是高度一致,一脉相承。

    你担心维修基金也不无道理,尤其是被物业掌控的业委会也许会跟物业狼狈为奸,所以业主们要睁大眼睛别选物业的代言人进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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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0-1 21: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ero2013 发表于 2022-09-29 16:45
    没有业委会更好点,起码公共维修基金不会随便被挪用瓜分

    你怎么断定的?是不是有臆想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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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0-1 21: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ero2013 发表于 2022-09-30 08:25
    事实是,95%以上的业委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冒充签名挪用基金是常态,很多业委会都是物业带领成立的

    所以业主们要眼明心亮,别把物业的代言人选进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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