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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7月13日“陈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现在开始。”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二爻居申诉人陈某家中召开了一场上门听证会,如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刚作为该刑事申诉案的承办人主持这场公开听证。 陈某今年82岁,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张某的母亲。2021年8月,在道路上步行的张某被酒后驾车的祁某撞伤送医后死亡,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祁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祁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经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被害人张某早年离异,与母亲陈某相依生活。陈某身患多种疾病,日常起居一直依靠儿子张某照顾。事故发生后,由陈某女儿暂时搬来照顾母亲。 “肇事方仅仅付了几万元丧葬费就可以从轻处罚吗?”对于肇事方祁某仅赔偿5万元丧葬费的情况,陈某认为量刑畸轻,向如东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考虑到申诉人陈某年迈体弱、出行不便,如东县检察院决定举行上门听证。 听证会上,申诉人陈某及其女儿张某平陈述了申诉理由及依据。案件承办人陆刚针对申诉理由阐述了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陈某及其女儿张某平就心中的疑惑向案件承办人陆刚进行咨询。 三名听证员就相关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分别向案件承办人和申诉人及代理人进行了发问,同时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员代表就申诉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这一评议意见,从事理、法理、情理三个层次详细说明了评议理由。 “我们接受你们检察院的意见。在我们申诉期间,检察官们几次上门,听取我母亲的意见,又主动为她申请司法救助,今天你们又专门上门举行听证,刚刚母亲跟我说她听明白了,十分感谢你们,下一步会通过民事诉讼来处理赔偿问题。”申诉人陈某的女儿张某平在最后陈述说道。 听证结束后,陆刚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陈某的手中,并表示民事诉讼案件有什么问题仍然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临走时,陈某拉着陆刚的手表示感谢,陆刚嘱咐道:“老人家,您要保重身体呀,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陈某点了点头。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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