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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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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移动

商务部

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7日举行。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

为彻底打通二手车流通的堵点难点,让二手车逐步像新车一样,规范交易、自由流通、放心消费,《若干措施》几乎覆盖了二手车流通的全环节、各领域,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来源:中新经纬、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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