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19009|回复: 1

[转载空间] 想放下一个人,不是删除与断联,而是选择这3个方法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7 16:31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2-5-1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爱你爱了那么久,想要忘记你,真的好难。
    寞寞的往事,总是在脑海中循环上演,思念的痛、总是不离不散。
    曾经以为,你是我幸福的源泉,现在才发现,你只是我开始的浪漫,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插曲,是我难忘的记忆,是我心不甘情不愿、放不下的情缘。
    放不下,常牵挂,心心念念,全是和你在一起的从前。
    从前是那么的美好,现在只能在回忆中去品味,在梦中去见你,在思念中发出一声声叹息。
    叹息,我那么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
    叹息,我那么想你,却不能去见你。
    叹息,我想忘记你,却忘不了你。
    有人说,只要删除了、或者拉黑了,不联系了,就可以忘记了。
    我删了又加,加了又删,还是无法把你忘记;我拉黑了又开启,开启了又拉黑,还是放不下曾经,走不出相思的痛苦。
    爱你好累,忘记你好难。
    入心入骨的情爱,不知何时才能释怀?
    有人说,刻骨铭心的感情,谁也做不到,一下子就能忘记,而是要循序渐进,让自己一点点学会与过去告别。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过去的自己与现在的自己和解,然后,开启自己新的幸福生活。
    想放下一个人,不是删除与断联,而是选择这3个方法,别不懂。

    1 ]$ b/ ?7 u% G! K5 L- e
    一、想开、看开、放开,接受现实
    不是自己不想争取,也不是自己放弃了珍惜,而是木已成舟,再多的珍惜、也改变不了已经分离的事实,唯有认清现实,懂得自己只是一个血肉之躯的独立个体,渺小到无力改变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结局。只能把分离的痛苦化成祝福。
    祝福离开了的人,在没有自己陪伴的余生里,笑得开心,过得幸福。
    祝福自己,早日遇见那一个,把自己捧在手心里,暖在心窝里,宠在生命里,爱在人生的长河里,时光不老、爱不变的人。

    # r- D" A5 ?5 T3 i4 J- w7 f
    二、转移注意力,让新鲜的事物冲淡记忆。
    面对得不到的爱情,面对失去了的爱人,不是我们无情把他推出了自己的世界。
    而是现实的残酷,人性的攀比,让我们无力把他留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们除了被动地接受现实,根本就做不到让失去的爱情重来,也做不到让离开了的人回心转意归来与自己长相聚。
    我们只能在失去之后,转移注意力,让新鲜的事物冲淡记忆,少在思念中忍受相思的痛苦和折磨,其余的交给时间,时间会抚平我们的心伤,岁月会让我们淡却过往,光阴会抹去我们的眼泪,流年会让我们不再为谁忧伤,不再为谁心痛,不再为谁彷徨。
    ) O/ n$ q$ h+ `! Z8 d. O( v2 A+ J
    三、看风是风,看雨是雨
    是你的人,不会走;不是你的人、留不住。
    该珍惜时,好好珍惜;该放手时,洒脱放手。
    不是你背叛了爱情,也不是你辜负了爱人,而是缘分到了尽头,要走的人、你不能强留,只能接受对方不爱的事实,放手让他离去,是唯一的选择。
    往后,无论怎么想念,都不要联系,都不要见面,即使看见他的号码,就当是一个很久很久没有联系过的老朋友的号码一样,只是一个摆设。
    即使思念是痛,只要熬过了那段痛彻心扉的日子,就算今后再想起,也不会有曾经那种锥心刺骨的痛了。
    那时,你看风是风,看雨是雨,不会再像曾经那样,无论看见什么样的物体,仿佛都是心里那个你。
    人生不会从来,好好珍惜现在,即使心爱的人离开了,也要让自己活得精彩。
    因为,爱情不是人生中的唯一。除了爱情,还有许多事等着你去做,还有许多路等着你去走,还有许多风景等着你去欣赏,还有那个有缘人正在迎面向你走来,等你敞开心扉去接纳。
    来了,好好珍惜;在一起了,好好善待,不只是新鲜期,而是一辈子、始终如一。
    7 g2 ]& i( N' h4 W7 t( R5 o+ r

    4 H" P( e, `6 e: ~5 L
    论坛GIF-动图大.gif

    " |6 q( _" a; v$ F( F
    0 w+ _6 G4 x& \8 m' {0 T: }; a南通0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5-2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4-28 01:41 , Processed in 0.242885 second(s), 14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