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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知识]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关于调整核酸检测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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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尊敬的病员、家属及市民朋友: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强化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1〕28号)要求,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门诊患者核酸检测要求

1.发热门诊患者,根据诊疗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


2.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1次;


3.急诊手术患者,根据救治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


4.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操作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1次;


5.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十大症状”的患者,根据诊疗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


二、住院患者核酸检测要求

1.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1次;


2.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根据诊疗需要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


三、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采样地点


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于急诊南侧(发热门诊外侧、超市南侧)集装箱处。


采样时间


自9月19日起,我院核酸检测采样点开放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含节假日)。核酸检测报告当天均能出具,纸质报告请自行至门诊自助机上打印。


核酸检测挂号方式


1.关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互联网服务”—选择“核酸检测”。(无须挂号排队,推荐使用)


2.窗口排队挂号。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9月18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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