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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来又一次进行“大修”。 草案明确,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其中,针对教育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作出的规定,完善性骚扰的预防和制止措施,对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增加规定等几项举措引发极大关注! 拟对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增加规定 草案明确,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近李靓蕾和王力宏的离婚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大众几乎一面倒支持李靓蕾,斥责王力宏。对比李靓蕾有理有据的千字长文控诉,王力宏字里行间都在强调“这女人想要钱要房子”的嘴脸实在不堪。 尽管李靓蕾反复澄清自己不要赡养费只是想要小孩的抚养费,但网友撑她,“离婚带孩子要钱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就是要钱怎么啦?生了三个小孩,自己事业没搞去燃烧自己照亮男人,分割婚内共同财产怎么啦!” 一个女人,经历生育之痛,育儿之苦,本就应该获得应有的生活成本。这条规定,大快人心! 妇女因婚恋纠纷被纠缠骚扰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草案新增规定,明确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结束同居、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个人隐私。妇女遭受上述暴力侵害或者面临上述暴力侵害现实危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几年,离婚后妇女权益得不到保障,生命财产遭到威胁的恶性暴力事件频发。 2019年12月,安徽太湖县弥陀镇,离婚途中起争执,男子当街杀害妻子。 2020年6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持刀将妻子伤害,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8月,江苏镇江,一男子在法院门口用匕首杀了自己的妻子,并捅伤了妻子的姐姐。 禁止因婚恋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力,是对女性现实处境的真切关怀。 拟规定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等 时应当征得孕产妇本人同意 草案细化了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措施,明确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孕产妇本人同意,在孕产妇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孕产妇本人意愿。 几年前,陕西榆林一待产孕妇生孩子时因疼痛难忍,多次请求剖腹产未果后跳楼身亡的新闻至今仍觉震撼。 相信新规的拟定,会加强对女性生命健康权的保障。 此外,草案还增加了“歧视妇女”的含义阐释,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主要情形,禁止用PUA等手段残害妇女。 不难看出,很多规定紧扣近年来的热点,是对女性权益切切实实的保护升级,尊重加码。 期待草案早日落实,大家携手努力,为姐妹们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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