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 公 开 信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薛桥别墅二区的居民,在2021年11月7日,因反对拆迁我们居住的小区,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写过公开信,今再给你们写公开信,是因为我们上次的诉求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特别是平潮镇人民政府对我们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要我们向法院起诉,令我们愤慨。今再向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写信反映我们地方在拆迁征收、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一、南通西站互通工程立项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工程项目
沪陕高速南通西站互通工程今年3月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社会稳定评估公司进行工程立项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我们小区内由村镇干部带领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入户了几家进行问卷调查,我们认为这种调查不全面,不能反映大多数居民的真实意愿和情况,(我们小区近十年刚建成共有外观形状、面积大小一致的别墅式建筑114幢,112户居住村民),经统计有91户居民反对该工程拆迁我们小区,大家共同书写了一份反对拆迁意见表,并按手印留手机联系号码以供核实,还汇总了大家反对拆迁的理由写成材料寄给风险评估公司和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希望政府及设计单位真实评估,尊重民意,工程避开小区,减少拆迁。 我们向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公开风险评估信息,交通运输局两次回复前后矛盾,第一次回复说社会稳定评估是工程立项前研究课题之一,目前评估报告尚未形成。第二次回复却说互通工程无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此,我们于9月16日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11月11日省交通运输厅回复《延期审理通知书》,认为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进行复议回答。 今年9月份,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又委托评估公司到小区重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人员在村镇干部带领下,有选择的进行入户调查,并发送调查表,大多数居民都填写坚决反对拆迁小区,工程设计请避开小区等反对拆迁的意见,我们把每张调查表都拍照留证后收集交给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人员签收调查表后许诺交由政府核实好后再出具调查评估报告。 11月份我们向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公开风险评估报告,通交依复(2021)19号回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工程工可研究课题之一,目前风险评估审评报告没有制作完成。交通局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己在我们小区做了两次风险评估调查。村民在调查表中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坚决反对工程拆迁我们的小区。我们将继续依法要求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风险评估审评结果。对风险评估调查过程及结果保留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的权利。第三方评估公司如果不实事求是的根据调查结果出具风险评估审评报告,我们将向法院起诉。 今年4月19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沪陕高速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工可市级初审会并向社会公布,会议指出,要充分研究周边建筑物分布特点,尽量减少拆迁,控制用地规模,公布的图片上我们小区不在工程范围以内。 市级工可!这项工程有了新突破…… 交通运输局公开信息表明目前该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可尚未获批,而地方政府将小区和周边大片地区都纳入工程拆迁范围,建筑全部拆光,是工程要拆我们的小区还是地方政府借工程之名拆我们的小区?工程可以利用我们小区周边大量没有建筑物的土地和平五路原有路基及两边空地。那为什么偏要拆我们刚建成不久的统一规划的集中居住小区?我们要求交通部门的领导认真过问一下二次风险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实事求是的出具风险评估审评报告,并根据风险审评等级,控制调整风险点,实地进行调查勘察,体恤民生,减少拆迁,节约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规划制定避让小区的工程方案。 二、平潮镇人民政府拆迁前风险评估与协议拆迁
国家发改委明确规定重大决策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平潮镇为了得到农民的宅基地,搞协议拆迁,风险评估是要想方设法做通过的。在我们小区的风险评估,由村镇干部分包带领,把调查表有选择地发给部分不知情的(老年人、子女不在家)住户和一些有利益关系的居住户,评估机构只是配合完成评估报告,这种做法遭到小区住户强烈反对后,他们干脆不理睬我们。事后有消息灵通的人士说:评估表不需要你们填了,他们已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通过了。拆我们的房子,不向我们调查,不征求我们的意见,让和我们不相干的人填拆我们房子的调查表,这种风险评估审评报告,评估公司和政府部门竞敢出具上报,这种不真实的审评,歪曲了上级要求风险评估的真实意图,这些拆迁项目还谈什么风险可控?这种做法怎能维持社会稳定。平潮镇政府在其它拆迁地块也都是这样做的,不真实的做风险审评,为使风险评估通过,采取各种做假方法,他们把风险评估作为行式来欺骗被拆迁百姓,应付上级部门,逃避法律责任。 自发布拆迁我们小区的招标公告以来,我们小区的居民一直反对拆迁,要求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的规划工程,避让小区,减少拆迁。向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上书反映,最后都被转到平潮镇政府和平潮镇搬迁安置办公室,或被回复称:平潮镇是协议搬迁,具体事情由平潮镇政府处理。平潮镇的拆迁名为协议搬迁,实为软暴力逼迁,群众苦不堪言,怒不敢说。协议拆迁,先拆后征,少征多用,先建后征,多拆少征,这种做法哪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平潮镇政府就是这样做的,也就敢这样做,平潮镇拆迁工作组有人大言不惭地和村民说:“没有政府办不成的事”,我们多次多渠道举报,至今未见查处。协议拆迁是平潮镇政府绕开土地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侵犯群众利益,强制掠夺农民宅基地的惯用手段。 11月18日,平潮镇人民政府回复我们,平信告(2021)103号: 要我们通过行政诉讼解决我们的诉求。自平潮镇协议拆迁以来。发生很多行政诉讼事件,明知违法,却还依然在做。明知要败诉,却要我们去诉讼,大有一幅平潮镇政府从来不怕输官司的架式(不用自己的钱,不心疼)。为防止群众向上反映,平潮镇政府不惜代价找人拦访截访,对要上访的人,派人日夜看守。我们发表公开信后,镇人民政府指派公安部门人员向我们相关人员名为宣传地方政府上访规定,实为阻止威吓。以人民为中心,执政为民,是各级政府的执政理念之一。为人民服务,依法执政,为什么怕百姓说?既然是公益事业,那征收拆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什么不光明正大面对群众进行宣传,疏导,解释?平潮地方政府得到农民的合法宅基地,又不合理地及时落实安置,农民这些年来被搬来移去,我们小区有许多是原204国道改道的拆迁户,有的已经经历过两次拆迁。刚安顿了几年,现在又要拆迁,反复折腾何时是头啊!小区西边的安息堂是为了拆迁移坟而建造的,放置在那里的骨灰有的已经经历过几次搬迁,这次又要搬了。有关部门领导在作出决策前,有没有真正为村民百姓着想?你们决策所做的工程是为民还是扰民。 三、农民的小违章与地方政府的大违章
为了迫使村民同意协议拆迁,我们小区到处拉着宣传横幅“拆除违法建设,维护公平正义”…。 不知内情的还为平潮镇政府叫好,其实这是协议拆迁的软暴力逼迁,是想借拆除村民的小违章,把合法的建筑一起拆了,农耕习俗村民搭建个小小的棚子放置锄头之类的农具或电动自行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或生火烧水做饭,有条件的在自己的院子里搭建阳光房之类的,这类建筑在房子建成之时就建了。他们在规划的宅基地范围内,没有妨碍《城乡规划法》,建成的时候村镇干部就看见,现在为了拆迁就说成违法建筑了,拆了村民几平方米的建筑就算维护公平公正了?执法部门放着大大的违法建筑不去处理,却和村民几平方米的小建筑较劲。为什么不去查查平潮镇安置小区“沪通家园”这个名副其实的大违法建筑。国家因西站拆迁批给百姓的安置地应在哪里?作了什么用途?现在建成的安置房合理合法吗?拆了农民的合法建筑,给了拆迁户一个违法的安置房,有关官员良知何在,失地农民得不到安置,拿房的拆迁户拿不到房产证,真相披露后,各级政府如何给善良的村民一个交待,做这些事的官员也许下届就被调走了,也许被查处了或高升了,他们脱了干系,但共产党的形象被他们损坏了。被查处了的是罪有应得,如果是高升了的呢?上级有关部门应对这类官员从严查处。 因南通西站和高铁、地铁建设拆迁的村民都安置在高铁新城区以外,高铁新城内的居住户也计划拆迁移居高铁新城外,拆迁出来的土地大都规划上市,原住村民没有享受到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被搬迁到远离镇区的安置区,这种损坏村民利益的做法,遭到强烈反对,高铁新城内的规划居住区,地方政府准备做什么?因高铁、地铁和西站建设的拆迁户应安置在什么地方?拆迁了五年,还拿不到房子,有关部门应彻查给善良百姓一个交待。在建的城东佳苑一期是少批多建,非法占用近六万多平方米土地,现开工的二期,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它们大多都建在农田和拆迁腾出的村民宅基地上,原来答应安置村民的地方卖给大唐时光峯汇用作商品房开发。这些行为缕遭举报至今未见受到查处。执法部门放着这么大的违章不去纠正,不去查处,职责何在?平潮镇人民政府带头违反国家法律,知法犯法,这是置国家的法律尊严于不顾,把国家法治建设引向歧途。 南通西站周边的村民是最善良的群体,也是为了地方建设,牺牲利益最大的群体。地方政府一味地欺骗百姓,损坏百姓利益,违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背离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初衷,毁坏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损毁共产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信誉,上级领导要及时纠正,制止这种损国害民的做法。我们是国家新《土地管理法》的坚决捍卫者,我们支持国家和地方的建设与发展。坚决反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一切违法用地行为,我们拥护、遵守《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征收安置的规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任何目的的1+N协议拆迁,我们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我们将抗争到最高法院,只有最高法院的裁决我们才会诚服!
此致
各级领导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薛桥别墅二区81户居民委托书写
2021年12月12日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