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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建成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13.5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10亿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教育公平和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改善。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内容,并提出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这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创新发展。 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推动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有机整合。健全国家公共服务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同步建立和协调推进,为促进共同富裕夯实根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人才配备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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