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楼主: 圣斗师

[焦点爆料] 如东教育局请解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3 06: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底线,底线,底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5 15: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东是法外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16 22: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东真的成了法外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7 0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必须严格区分是诬告还是错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认定诬告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17 21: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路程要有愚公移山精神,世世代代永不放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18 22: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必须严格区分是诬告还是错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认定诬告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19 23: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必须严格区分是诬告还是错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认定诬告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21 22: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信每天都在路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22 21: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纪检委领导早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3 13: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办部门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办理过程中可与实名举报人以适当方式联系沟通,进一步掌握举报内容,了解举报背景,挖掘重要案件线索,推动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向举报人核实有关问题时,要对举报人进行身份确认。

第十四条办理时限:

    (一)对内容单一、情节简单,情况紧急、时效性强的举报,自告知举报人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二)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举报,  自告知举报人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三)上级交办要求查报结果的举报件,除明确规定查报时限的,一般应自本级收接之日起90日内查结上报。

    (四)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办结时限按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3 13: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一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23 23: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已经一年多了!2021年11月份开始向市,省纪检委举报如东教育局保护违法者充当保护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4 18: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奋斗 发表于 2021-11-08 14:42
在楼主被开除的情况下,即使是其他人临时代课领楼主名额上的工资,在七十年代那种情况下,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即使是有问题,也与被开除的楼主无关。(姑且理解成吃空饷,实际上代课的老师也实际从事了教学工作,不能算是完全的空饷)
当时的工作效率不比现在的网络化办公,学校老师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开除了一个,临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也是需要一个过程。即使追究当时的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责任,毕竞时间过去四十多年了,现在去追究,因违规行为已经停止40多年,且因时间久远,人证物证灭失,调查取证困难,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把原先一个老师的工资发给代替他工作的人,可能会有差额,但也算是合情合理吧),已无实际意义。

楼主的诉求是希望恢复教师资格领取教师的退休金,但是这个可能吗?即使是国家补偿,在楼主被开除的情况下,原本应停发的工资被其他人套取,其和楼主本人的利益又有什么关系呢。

实名举报一年多,实名举报一年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24 21:1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txiaohuier 发表于 2021-11-07 14:06
当年干嘛要生呢,要是给你解决了,就是对当年千千万万按要求计划生育的人的不公平

实名举报如东教育局保护违法者充当保护伞,一年多了。市纪委、省纪委、中纪委都有一大堆举报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5 22:2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内容单一、情节简单,情况紧急、时效性强的举报,自告知举报人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二)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举报,  自告知举报人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三)上级交办要求查报结果的举报件,除明确规定查报时限的,一般应自本级收接之日起90日内查结上报。

    (四)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办结时限按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12-26 10: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内容不实,是造谣诬陷诽谤是犯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6 22: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内容单一、情节简单,情况紧急、时效性强的举报,自告知举报人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二)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举报,  自告知举报人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三)上级交办要求查报结果的举报件,除明确规定查报时限的,一般应自本级收接之日起90日内查结上报。

    (四)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办结时限按照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东是法外之地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5 16:57 , Processed in 0.361793 second(s), 12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