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比拆迁暴富还刺激的新闻刷屏了,网传上海一“房叔”出售陆家嘴地块“老破小”小区的93套房被哄抢,套现4.5亿元,热闹的现场引来警察维护秩序。 虽然后续辟谣,是某地产商出售房子,并不是个人,但这也不妨碍人们幻想成为这位“房叔”的美好愿景。 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火急火燎的抛售,是因为房产税试点就要开始了。 有人说如果开始征收房产税,将会是财政收入的又一大来源,其实这种说法非常片面。 因为界定、征收和维护的过程涉及到行政成本的问题,比如如何统计个人名下房产,是否考虑房价波动情况,公摊面积如何计算,异地房产怎么计算,收上来的钱归属地属于哪等等。 这些所有的问题都需要一个国家级的有公信力,又有强大执行能力的部门来统一管理,其运营成本将是超乎想象的,收上来的钱能不能hold住这些,还是个未知数呢。 所以在明面上看到的是税收,其实在背后是支出,如果只是简单的比较,结论很容易得出来。 但这是一个算经济总账的事情,房产税的征收,会不会变相降低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那么交易税和地产收入的降低又会是什么程度呢? 这样的情况是很难指望一个公式或者一个模型就能预测出来的,在被动的情况下只能采用试点的形式,来“摸石头过河”。 对于城市房产,尚有清晰的档案和流通记录,但是对于城市周边或者农村的房子,那真是一笔“糊涂账”,再加上“天高皇帝远”的,想摸清楚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另一个无关经济的问题是,房产税之所以备受“底层”人民关注,因为这是在合法的进行均贫富运动,你不是有钱吗,那你就为社会多做贡献好了。 缩小贫富差距,不应发力在“劫富济贫”这一个点上,毕竟合法合理的财产获得,理应享有自主支配的权利,保护好公民的私有财产,应该是任何法律的大前提。 但是我们也应该允许尝试不同的方法,因为从历史课本中,还看不到合适的解决之道,唯有今人创造适时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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