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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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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执法行动,从快从严从重打击零售药店不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买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不明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开曝光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批)。希望全市零售药店经营者自觉遵守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并严格执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告》的要求,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案例一

江苏紫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富民街分公司未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31日,通州湾市场监管局对江苏紫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富民街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8月31日销售阿莫西林阿胶囊10盒。阿莫西林胶囊属于“抗生素”类药品。执法人员通过“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查询,未查询到当事人销售上述药品的登记信息。



案件处置

当事人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未通过“南通市四类药品登记监管”小程序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的行为,违反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并严格执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告》第二条的规定,依据该《通告》第六条的规定,通州湾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立即歇业整改,同时要求其在整改完毕并经复检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营业。


案例二

南通市同青堂药房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2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市同青堂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盐酸特比萘芬乳膏(生产日期:2019年7月26日,有效期:2021年6月)、紫草婴儿软膏(生产日期:2019年6月17日,有效期:2021年5月)、盐酸小檗碱片(生产日期:2019年8月2日,有效期:2021年7月),均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件处置

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南通天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袁庄店销售未明码标价口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20日,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天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袁庄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医用外科口罩(产品批号为132009006、20201002)未明码标价。



案件处置

当事人销售未明码标价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启东市寅阳镇民生药房经营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6日,启东市市场监管局对启东市寅阳镇民生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展柜陈列的某品牌医疗器械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生产日期:2017年9月6日,有效期:2019年7月5日),已超过有效期2年多。执法人员对查获的过期早早孕快速检测试纸42份,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件处置

当事人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南通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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