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实际情况,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5名。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此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无违法犯罪记录。
1.校医岗位:1名。要求:女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护理学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或者医师资格证及以上者。有护师等级及以上、医师资格证(医师或以上)、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校医工作经验或教育心理学二级以上者予以不同资格评分体现。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放宽到40周岁以下)。工作时间要求:能满足学生在校学习及延时服务要求(7:00—21:40,和校内已有的一名校医每天轮班)。
2.会计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本科,会计学。有三年以上会计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熟悉政府会计制度;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在同等条件下,曾经在学校会计岗位工作的优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教学设备维护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教育技术及相关专业。有两年以上计算机设备维护或教学设备维护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初级及以上、或计算机维修工初级及以上、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初级及以上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者优先。工作内容:学校教学和办公用电脑维护、多媒体教学设备维护、三个年级大型考试数据统计分析,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教学辅助岗位:2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学科、地理学科相关专业毕业,具有相关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物理学科、地理学科各1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9 月29日- 10月10 日 17:00。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⑤大专及以上阶段学习成绩单;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扫码下载报名表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填好后的《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扫描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ntyzdzb@163.com。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相应开考比例(1:2)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网站公告。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笔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校医岗位、会计岗位、教学设备维护岗位、教学辅助岗位)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⑤大专及以上阶段学习成绩单;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3. 校医岗位将对其资格审核打分(合计30分),此项成绩计入最后总分。
(二)笔试(会计岗位、教学设备维护岗位)
会计岗位: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财务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确定面试人选。
教学设备维护岗位: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计算机基本知识、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
(三)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教学辅助岗位)
对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校医岗位、会计岗位、教学设备维护岗位、教学辅助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校医岗位面试内容: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技能操作(合计70分)。总成绩=资格审核分×30%+面试考核分×70%,总成绩相同时,面试考核分高者在前。
会计岗位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面试考核分高者在前。
教学设备维护岗位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面试考核分高者在前。
教学辅助岗位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微型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总成绩相同时,微型课考核分高者在前。
1.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成绩高分者在前。如有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请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校园网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的相关岗位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后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资格复审、笔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当天须形成健康码、行程码。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3.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8220
咨询电话:13515206005 85058210 8505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