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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过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 有效缓解群众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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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9-2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9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建设有关情况。会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通过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有效缓解群众焦虑。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严把培训材料“政治关”,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提高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明确提出从业人员从业禁止条件,对存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予以一票否决。
    资料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重点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通过推动学科类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让校外培训回归公益属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负责人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在每个文件出台前都经过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从业人员混乱、培训材料质量低下、培训收费高、“卷钱跑路”等问题,分类归因,提出针对性举措和要求。
    例如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主要是解决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质不全、管理混乱的问题;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主要是解决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等方面的要求不够明确,培训材料管理存在制度缺失的问题;明确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文件,主要是解决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基础性的问题,也防止一些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问题。
    此外,负责人表示,明确学科非学科类的文件,考虑到学生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需要,将“音体美”纳入非学科类管理,补足学校难以提供个性化资源的短板,实现精细化管理;“备改审”、“营改非”、收费监管等文件,全部提出到2021年底完成相关任务,实事求是地为各地工作留出操作时间;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和人员管理办法,都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为各地更好实施提供了空间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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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9-2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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