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少年宫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办公辅助岗位1人。主要从事办公辅助工作,并协助做好市少儿艺术团、培训相关管理及后勤工作等。
(一)思想素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年龄及身体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其他要求:
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能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所需材料:①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南通市少年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请至此页下方下载附件);③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电子稿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ntjysng@163.com。
扫码下载报名表
应聘者应保证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其他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报名表填写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聘单位可免责取消聘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市城中小学(南通市少年宫)
(四)资格审核
由南通市少年宫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1.现场考试通过面试形式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当报名合格人数超过2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满分100分),笔试前10名者且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现场面试成绩。
3.现场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
1.按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名单在南通市少年宫网站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待集体研究决定后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结束后,考察组提交书面意见。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市少年宫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经市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少年宫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5085960。
本公告由南通市少年宫负责解释。联系人:范老师,电话:0513-8552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