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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 政府单位!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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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0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招 聘 公 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窗口服务工作。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扫码查看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热爱公益事业;


3.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佳;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 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3、83548808。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送至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进行报名。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经应聘者电脑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贴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扫码查看附件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与《报名登记表》上的二寸免冠彩照一致;


(3)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6)奖励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7)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进行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书面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知识储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运用能力等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合格人员需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本中心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栏(http://zj.nantong.gov.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原则上拟录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驻纪检组,电话:0513- 59000313。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及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通过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ntjob.cn)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十、疫情防控须知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报名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3)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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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紫微
📝主编 | 梅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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