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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霍尊事件告诉我们,不要和老公做“糟糠夫妻”,宝妈们心里要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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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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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6-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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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8-2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霍尊的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天一早我起床刷手机,又看到关于霍尊的事再一次上了热搜第一,但很快又消失了。讲的是他也曾给陈露,也就是陪他在微时走来的女朋友过零花钱,而且还是一万两万地给。
    不出所料,结果仍是被群嘲:她都给你花了两三百万了,你给她花的加起来不到十万还好意思当证据显摆?
    霍尊的瓜有些不冲浪的朋友可能还是一脸迷糊。霍尊是曾经在春晚上因《卷珠帘》而走红的歌手,女朋友陈露从12年他还是无名小子的时候就跟他在一起,但去年霍尊觉得自己已经火了,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和露露在一起就是恩赐”,想要跟女友分手。但他又觉得“以我的身份不方便主动提分手”,就通过PUA等各种骚操作让女友先提出分手。陈露得知真相后怒撕霍尊,路人围观吃瓜好几天。
    当然,双方孰是孰非这里不提,这不是我写文章的重点。我想说的是,陈露和霍尊这对恋爱9年的男女尚且没有走出“糟糠之妻易被弃”的魔咒,更别说我们这些普通大众了。
    其实霍尊事件是给了我们普通人一个警醒的,那就是不要和老公做“糟糠夫妻”,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的宝妈们更要警醒。
    我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前两天我在自己的微信群里看到这么一段话。
    这位女士诉说自己和老公创业几年,却没有工资也没有尊严,不得已将自己作为“闲置物品”出售,希望能获得一份工作,重新赢得尊严。
    “糟糠之妻”为什么不易做?
    纵观周围,糟糠之妻被弃的例子很常见。这些夫妻多是白手起家,妻子陪丈夫吃了很多苦,后来丈夫慢慢功成名就,却和妻子离了婚分了手,原因除了喜新厌旧之外,还有一个听起来比较正当的理由——抱歉你的成长速度没有跟上我的。
    这下妻子完全陷入了被动境地。事业是老公的,自己充其量只是个打工者陪伴者,参考微信截图上那个跟老公一起创业的女士,老公名利都有了,自己除了几年青春耗尽,剩下的还有什么呢?
    事情如果到这个地步该怪谁,你能只怪妻子“不求上进”?如果没有她照顾孩子老人、做各种琐碎的活,丈夫怎么可能会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前方打拼?可这时候变了心的丈夫能看到糟糠之妻的功劳吗?
    奉劝宝妈们莫做糟糠之妻,不是指不能和丈夫一起打拼,而是要保有理智。尽管你们是夫妻,但如果一起创业了,那就是合作伙伴,你作为妻子也要享有合伙人的权利,比如公司决定权、再比如公司期权以及将来上市后可能会分到的股权。
    当然,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夫妻两人合伙创业可能只是开个小店之类,但作为妻子一定要明晰店里的流水、掌握一定的经济权。这样才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
    " [* @2 g( T$ c! Z6 @2 }) V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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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2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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