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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干部秦昌东的任职,穆冬梅有话要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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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28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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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22: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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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是谁要提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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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5 08: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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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不能提拔,还有什么事他不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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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25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法官一定要加强业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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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5 20: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长江之尾11 发表于 2021-08-25 09:11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法官一定要加强业务能力提升,

    业务水平这么次,还当什么院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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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26 01:2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河北
    穆冬梅非法强拆 发表于 2021-08-24 10:08
    昨天下午三点多,我顺利走进南通组织部的办公室,受到了组织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认真接访。他们耐心听取、细致询问了秦法官枉法乱判的具体情节。我陈述了如皋国土局与我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被枉法乱判失效后产生的严重后果。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引发我与如皋九华、如皋两级政府以及与如皋、南通、省、部四级行政部门的相关诉讼,加上一些民事诉讼,累计起诉、复议案件近二百,其中胜诉近六十件,上述四级行政部门、两级政府都有败诉。这个数据充分说明,由于一个法官的枉法乱判引起了多么大的行政、司法资源的浪费!为什么呢?因为土地出让合同被判无效后,如皋国土与住建局先后以此为由撤销了我土地、房产两证登记、注销了证件。如皋国土紧跟着又无偿收回了我的土地使用权,转手划拨给第三人。这意味着我在被政府非法强拆后,又被撤销两证,这于我意味着被釜底抽薪,因为我的房产权属撤证后就有了争议,强拆复议被詹文天主政的如皋法制办无限中止,强拆维权结果貌似遥遥无期。为了恢复两证合法的原初状态,为了维护我财产权益,我只有取证、诉讼、复议等穷尽司法救济途径以证清白。为此产生了大量案件。
           第二、秦法官的枉法乱判使我的强拆维权成本增大、艰巨异常。本来政府非法强拆事实简单、明确,后续诉讼程序两审加赔偿法定时间也就两年左右。但是由于秦法官枉法乱判,我的维权过程变得复杂、艰辛、漫长,一直都前不久差两天就八年的时点国家赔偿二审才结束。抗日战争也才八年,而我一己弱力仅少两天磨难,也只是形式上有个了断。
           第三,严重影响了我与家人的生活,给我们形成了精神损害。被枉法乱判合同无效后,随着两证撤销,大量的诉讼活动,使我辛苦忙碌又经常充满焦灼、恐惧,自己的智慧和修为没有能够及时化解,对孩子们也照应不周,对孩子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与心理忽视或处理不当。显然秦的枉法行为使这一切在政府非法强拆的基础上雪上加霜,将我的家庭推向人生的低谷、深渊。
             组织部领导在我陈述期间,认真指点工作人员记录,并关注到了我的情绪及时言行示意理解之情。整个过程,总而言之,正如该领导所言,我是很好沟通的,双方感到表达充分、意见明确。最后,组织上说,对我异议很重视,他会提出让南通法院自审,后期结果会及时告知我。而且领导安排了一个工作人员不嫌路长的把我一直送出政府大门口。
          好,先给关注我、支持法治建设的所有朋友们汇报这么多,后续跟进。
            

    提拔秦法官的领导,是否运用潜规则?不得而知?仅表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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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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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6 07: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cp]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对于有良知的人,最大的罪与罚在自己的心里。这个案件一审是如皋法院姚建华法官主审判的。庭长许夕坤带人在腊月二十九下班后,乘着黄昏,把判决书贴在了我入户大门上,此举一点儿没耽误他第二天过年三十。因为来年春天在法院遇到他,他热情地把我喊到办公室,斟上热茶,指着自己的头,真诚深情地向我诉说:你看我头发也白了,我上有八十多岁的父母,下有子女,我在接到案子后亲自汇报领导,无论怎么判,我都不能损害穆冬梅的根本利益。说实在的,当时我就被他深深打动,所以,虽然一审判决是始作俑者,但他显然懂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啊!读不读过不重要,因为伟大作家讲得是人性,是人都可自通的。所以,我也对许庭长给予了最大的理解。
           但,反观秦法官就不同了。我在二审上诉后找到他详细述说了这个案件产生在政府非法强拆后、没有与我签订补偿协议而国土局急于收回土地给第三人这样的背景。我告诉他当年办证登记材料及缴费都是应国土局要求配合的,肯请他慎重,依法判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公正办案。当时他听了只是微微的一笑,淡淡地说了句“我知道了”。枉法乱判后偶尔见面未置一词,对我的问候与质疑只是似笑非笑地一瞥而过。不知道,这一次我认真地提出他的升职异议他知道后会不会有认真想起我的案子、我这么多年的维权生活……[/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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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26 07: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穆冬梅非法强拆 发表于 2021-08-25 20:05
    业务水平这么次,还当什么院长啊

    不能当审判员就去当院长,不能做老师的就去当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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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6 20: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收购贪官 发表于 2021-08-26 01:23
    提拔秦法官的领导,是否运用潜规则?不得而知?仅表怀疑

    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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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7 20: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今天是秦昌东法官被提拔海安法院院长公示的第五天,公示期结束了,但枉法判案,破坏法治的人去做法院院长,是德不配位、才不济事,等待组织部的考核处理结果,再给大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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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8 14:0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真是及时雨、恰东风啊!坐等南通中院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狠抓落实查处枉法裁判秦昌东法官,真正实绩实效考核海安法院院长人选,纯洁政法队伍,实现依法公正办案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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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8 14:0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ttps://m.toutiaocdn.com/i7001179708494709255/?app=news_article&timestamp=1630118108&use_new_style=1&req_id=202108281035080101511941415D27C731&group_id=7001179708494709255&wxshare_count=2&tt_from=weixin&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share_token=14e6b1b0-63ce-4f46-9343-9d3b06aec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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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28 14:3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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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30 10: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枉法判决的案子是2014年他办的,都被撤销了,这还叫“个人办案484件……没有不合格案件”。这合格标准是啥呢?这是虚假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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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31 19: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组织部今天回复我:南通中院认为确认秦法官虽然办的案子被翻案但不算错误办案,既然不算“错误”就没有相应处理材料。我对中院这个说法不认可,但鉴于组织部工作人员态度非常恳切,一再强调他们不是法律专业,对案子是判对判错没法判断。我也就不找他们探讨了。既然法院给了不算“错误”办案的结论,我就找上级法院弄清楚吧。因为2016年11月案子判决被翻案撤销毕竟是秦法官办案异常,根据法院纠错审查程序,应该有审查过程并且形成相应材料。这个和结论是否是“错误”办案无关。也就是说不可能谁口说无凭地认定秦法官不是“错误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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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31 20:1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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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1 06: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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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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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1 10: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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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9-1 11:51 来自手机微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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