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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 构筑未成年人成长“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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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6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昨天下午,崇川区检察院、区法院、崇川公安分局、区教体局等十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细则》。将预防工作前移至入职审查环节,构筑未成年人成长“防火墙”。目前,该《细则》已经正式实施。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入职查询上升至法律红线,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早教机构、托管机构等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前,要向有关部门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暴力伤害、虐待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查询的对象包括老师、教练、医生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还包括容易被忽略的门卫保安、驾驶员、保洁员以及行政工作人员等等。


为了把预防工作前移,让孩子的安全得到保障。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十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细则》。


根据《细则》规定,经查询,拟试用、聘用的从业人员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用人部门或单位不得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对因涉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的人员,应做暂缓试用、招录处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部门或单位的在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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