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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13万彩礼,半年后生下大胖儿子,亲子鉴定让丈夫崩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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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8-1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俗话说:无事献殷勤必存隐情,因为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突然爱上一个人并对此持续付出,作为个人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比一股脑地陷进去要好得多,或许会错失感情,但起码保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婚姻是神圣而又严肃的结合,它的成立表明彼此将自己交给对方,携手共度一生,婚姻是属于两人的小世界,如果将婚姻视作利用别人为自己错误买单的掩饰的话,那么一旦东窗事发,相信没有一方能够完全地全身而退。
    刘阳(化名)打电话给调解人员,称他遇到一件糟心的事,电视都不敢上演的事居然在他身上发生,直言被妻子伤害得太深。
    2020年3月刘阳认识现在的妻子,当时妻子从事房产工作,刘阳表示两人刚认识,年轻漂亮的妻子就对他大献殷勤,经常主动买吃的穿的东西给他,这让他起初感到有些意外,因为他本人条件并不出众,突然有年轻漂亮的姑娘主动追自己,他心想可能这就是缘分。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确立了关系,同时也在2020年4月初发生了亲密接触,2020年5月1日的时候,妻子告诉刘阳他怀孕的消息,要求两人迅速领证结婚。
    当时的刘阳没多想,就稀里糊涂与对方领了证,并付了13万彩礼,在2020年11月26日的时候,妻子剖腹产生下一个2700克的大胖儿子,这让刘阳感到非常开心。
    可是刘母当即心里就犯了嘀咕,她表示按照日期推算,这明显是一个早产儿,但生下来的时候毫无早产的迹象,身体发育非常良好,不仅不需要抱着,孩子自己非要站起来。
    考虑到两人当时感情尚好,刘母只能将自己的疑惑放进了肚子里,而刘阳也注意到了这个反常,他对母亲解释可能是妻子怀孕期间营养太好了,孩子生出来壮实也不足为奇。
    转眼来到2021年5月,刘阳去银行存钱,突然发现银行卡的钱不翼而飞,他就回家质问妻子钱的去向,结果妻子只表示还了外债,但无法交代具体是什么外债,两人随即爆发了争吵。
    第二天一大早,妻子回了娘家并随后向刘阳提出了离婚,刘阳也表示了同意,两人在2021年6月3日在民政局门口见面,妻子表示她不要孩子,只要求丈夫给她一笔赔偿就行。
    儿媳的要求让刘母产生了怀疑,联想到孙子刚出生时的反常,细心的刘母提醒儿子既然婚姻无法继续,那建议对孩子做一个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确实与刘阳无关,气愤的刘阳要求妻子退还彩礼钱、自家对孩子的付出以及精神赔偿,可两人却并未达成一致,妻子反而带走孩子并消失不见了。
    气愤不过的刘阳带着母亲以及调解人员来到岳母家,看到妻子确实不在家,而且还把孩子扔给了岳母,经过一番了解得知,岳母表示自己对女儿的所作所为并不知情,否则她断然不会同意女儿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
    事情已经发生,女儿却并不愿对她吐露实情,岳母表示她一旦询问此事,女儿就很不耐烦,她也无可奈何,女儿大了,有些事由不得父母过问了。
    当着女婿、亲家母以及调解人员的面,岳母拨通了女儿的电话,电话一接通,刘阳直截了当要求妻子退还自己的彩礼,妻子却在电话中表示自己目前身无分文,并且她不承认收了刘洋13万彩礼,并扬言即使有也是用于了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花销。
    看到刘阳妻子态度恶劣蛮横,一旁的调解员也开始劝说刘阳妻子应该主动认识自己的错误,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这样也不耽误彼此今后成家再婚。
    结果刘阳妻子非但不听,恼羞成怒之下对调解员破口大骂,直言“我自己的事关你们什么事,用得着你们来调解吗?”并怂恿母亲将刘阳一帮人赶走,不仅如此,无论丈夫提出何种要求,妻子均一口咬定让他走法律程序,她不愿协商和私了,说完便挂了电话。
    这让刘阳感到非常为难,因为刘阳表示他已经起诉了妻子,结果被法院驳回,理由是妻子在哺乳期的一年以内,作为男方的刘阳不得提出离婚,明明是妻子婚前刻意隐瞒,结果自己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针对这个问题,调解人员也当场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建议刘阳一年之后再提起诉讼,但同时律师强调,两人一旦实际共同生活一年之后,彩礼能否退还也要看判决。
    律师的解释让刘阳感到非常无奈,一方面自己是无辜受害者,一方面法律这种逻辑让他感到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成了一个死循环。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刘阳妻子的欺骗面目让人一览无遗,她明显带有恶意的想法去欺骗丈夫,想让丈夫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这种移花接木的做法让人不齿。
    居心不良的人大有人在,这个从个人主观角度而言很难杜绝,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只能从自身做起,因此,这件事的重点或许并不在于如何强烈谴责刘阳妻子的恶劣行径,而是从这件事中,我们又能吸取何种教训,毕竟这时候谈谴责,实际意义已微乎其微。
    两人刚认识时,妻子便对刘阳大献殷勤,可刘阳只是一个普通的单身男人,各方面条件也一般,既不符合一见钟情,也不符合日久生情,如果说用“青菜萝卜,各有所爱”这个理由解释的话,又显得过于勉强。
    感情确实是一个很玄学的东西,但同时又有迹可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感情产生的前提基于双方互相的爱慕,而这种爱慕则必然是自己身上存在某些特性吸引着对方。
    毫无根据的天降良缘很大概率存在隐患,要知道毒玫瑰虽然非常艳丽,但却很危险,因此,如果不符合感情正常产生的逻辑,那么自己不应该急于表态,给予一定时间的考察,不仅不会耽误自己的恋爱,反而能让自己恋爱得更加安全。
    刘阳正是在迷糊中不知不觉配合了妻子的快节奏,从而他才成为了这场骗局的“傻子”,但凡当初能及时对感情踩刹车,相信事情也不会到了如今不可收拾的地步。
    与此同时,刘阳因发现自己银行卡里面的钱不翼而飞而与妻子产生冲突,进而到了离婚的程度,如果不是这个导火索,孩子并非亲生这个雷或许还不知道何时会爆,更何况,刘阳还是在自己母亲的建议下才做的亲子鉴定。
    由此可见,作为丈夫的刘阳对感情的危机没有敏锐的嗅觉,早产生下足月孩子这么明显的闹剧不仅违背基本的科学常理,也显得荒诞不羁。
    如果当初刘阳能仔细核对妻子怀孕的日期以及时间,不必匆忙答应领取结婚证,相信将是别样的结果,只是很可惜,没有那么多如果可供我们假设。
    婚恋过程中,生儿育女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作为当事人的自己,仔细地核对和思考必不可少,只有这样,自己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因为靠人不如靠己,也只有自己才会最为关切自己的切身利益。
    同时,最后也希望法律可以与时俱进,更多地考虑现实因素,而不是一味地保护相对弱者,更多的是应该考虑婚姻案件中受害者的损失和感受,毕竟谁也不愿意、也没有义务为损害自己权益的人付出义务,于情于理都很难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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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8-12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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