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半生,总是想着找一个灵魂伴侣,与之共度后半生,或许这就是幸福。所谓“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真能够如此,也是羡煞旁人羡煞仙。 在前半生,与一个异性相处之后,觉得对方就是自己想找的人,想与之牵手度过后半生,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发现自己“找错人”了,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在这个时候,日子是难熬的,何以解忧,唯有“离婚”。 无奈,有一个“离婚冷静期”,不能够马上“一别两宽,从此不伺候”;在这个时候,该怎么冷静?该想些什么?这婚还要不要离?许多问题盘绕心头。 之所以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因为发现自己“找错人”了,之所以有“离婚冷静期”,是因为需要冷静下来,想想是不是真的“找错人”了,想想离婚所带来的影响;以免因为一时冲动,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无限的遗憾。 对于第一个问题:是不是真的“找错人”了?有“主观上觉得找错人”与“客观上找错人”之分。 前者,是感觉自己找错人了,实际并未找错人,如两个人因为误会,因为沟通不当导致的错觉,觉得“找错人”了,为此而离婚未尝不是一种遗憾。 后者,是客观上找错人了,如伴侣沾染恶习,嗜赌成性,嗜毒成瘾,经常家暴,沾花惹草,等等,给过对方机会,而对方却一再伤害自己,为此而离婚,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对于第二个问题:离婚后所带来的影响。如果负面影响,自己及家人能够承受,可以考虑离,如果负面影响,是自己及家人所难以承受的,可以缓一缓,等到能承受的时候,再离不迟。 基于以上原因,下面谈谈离婚冷静期,三种“婚”不要离,哪怕难熬也要坚持住,以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些难以弥补的遗憾。 1.和伴侣发生口角之争,轻言离婚。 夫妇二人生活在一起,难免有发生争执的时候,在这个时候,两个人气不过,想压倒对方,逼迫对方妥协认怂,轻言离婚,不过是一句气话。 说这话的人讲的是气话,听这话的人,当真了,或明知道对方是发泄负面情绪,讲的是气话,也想气气对方,意气用事,执意和对方离婚;在这个时候,两个人都不愿意退一步,最后将气话上升为行动:办理离婚手续。 两个人因为口角之争,因为一点小事,因为面子,因为一句气话,就意气用事,轻易离婚,其本身就是对婚姻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子女不负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保持冷静,平复一下情绪,主动和对方沟通,一起出去散散心,两个人的“离婚阴霾”也就会烟消云散,两个人最后常会和好于初。 2.伴侣并无过错,因误会而提离婚。 婚姻中,最令人感到叹息的是因为“误会”而走到缘尽这一步。A做了一件事,B不能够理解,误会了A,便觉得这婚非离不可,A觉得B如此不珍惜自己,轻易离婚,不愿意解释,B见A态度冷淡,都不愿意给自己一个解释,便觉得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没有误会A,离婚是正解。 B坚持离婚,A很失望,两个人最后就离婚了。等到离婚后,他们重新“审题”,了解了“前提条件”,发现自己误会了对方,离婚并不是“正解”,两个人婚姻的“最优解”是:澄清误会,和好如此。 然而,事已至此,覆水难收,这对两个人来讲,未尝不是一种遗憾。两个人走到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不容易,夫妻之间,当对伴侣多一些信任,切不可捕风捉影,三人成虎,对对方有意见,要及时和对方沟通,而不是随意怀疑对方,误会对方,轻言离婚,等两个人澄清误会了,两个人的日子照样会过得幸福美满。 3.子女成长关键期,伴侣愿意改过。 两个人在一起,走到缘尽这一步,没有人是赢家,都是输家,延伸一点看,这对整个家庭成员来讲,谁又不是“输家”呢?男人没了妻子,只能说女人是“前妻”,女人没了丈夫,只能说男人是“前夫”;对于孩子来讲,家庭支离破碎,要么不能和爸爸生活在一起,要么不能够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被迫选择”。 为人父母者,对子女是有着推卸的责任的,不管离婚对自己是好处大于坏处,还是坏处大于好处,为人父母者,都应该首先为子女考虑。 首先要考虑的是,离婚后,对孩子的影响,是好处多于坏处,还是坏处多于好处,如果对孩子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在这个时候,为人父母者,当三思而行。不能高估离婚一事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也不能够低估离婚一事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多听听孩子的心声,给孩子一段时间,尤其是在子女成长的关键时期,如子女马上就要中考与高考了,子女的精神接近崩溃的边缘,在这个时候,应该多为子女想想,切不可任性而为。 同时,在伴侣若是愿意做出改变,拿出诚意,证明自己是一个“对的人”,在这个时候,不妨保持冷静,给伴侣一个机会,兴许能够“破镜重圆”,两个人依然能够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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