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内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卫健委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发热门诊就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处于14(集中医学观察)+7(集中健康管理)+7(社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门急诊、住院患者的陪同人员具有上述情形的,也应到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陪同。
2. 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
3. 14天内有涉外货物接触史,特别是涉及冷链进口产品、包装及配送储存设施设备等接触史。
4.健康码、行程卡异常者。
二、门急诊就诊须知
1.我院已全面实名制预约就诊,请提前预约,优先就诊,减少人员聚集。
预约挂号方式:
(1)关注“南通四院”公众号进行手机微信预约;
(2)南通医保APP预约;
(3)现场至门诊一楼服务台预约。
综合科咨询电话:0513-85606922
精神科咨询电话:0513-85606968
2.进入院区后,所有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配合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流行病学史调查等工作。对无法提供“两码”的老年等特殊群体,就诊时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签署法律责任告知书。
3.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曾与该机场工作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来院人员,需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有序流动的证明。
4.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时,按医院设置的一米线保持人与人之间“一米社交距离”;在候诊区应间隔入座。
5.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
三、住院诊疗及陪护探视
1.患者入院前均须完成流行病学史筛查,提供 7 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病区,入院时签署《疫情防控医患沟通告知书》。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如需陪护,固定一人,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等后办理陪护证。在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外出。
3.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串病房等。
4.患者在院期间谢绝一切探视,建议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多媒体方式进行交流访视。如因患者危重或突发病情变化,家属需进入病区探视时,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5.患者及家属带来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疫情防控规范,经过医院安全检查和消杀后方可带入。
6.住院期间请食堂订餐,不接受外卖,不接受快递包裹。
四、核酸检测:
1.建议在“南通四院”微信公众号的“核酸检测”模块中操作,或在我院门诊一楼大厅收费窗口或自助机缴费申请,后至集装箱采集点完成检测。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有流行病学史人员,请至发热门诊就诊,由发热门诊开单检测。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