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普米斯生物制药( 南通)有限公司普米斯临床三期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米斯临床三期项目 建设单位:普米斯生物制药(南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250万瓶单克隆抗体/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星宇路53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亿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新增职工60人,每天运行24小时,年运行320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等相关标准。 2、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生物制药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560-2019)后接管至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 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生产车间泵类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冷却塔采用低噪声填料、空压机则使用建筑隔声、风机类采用减震垫、消声器等措施,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一次性耗材、废过滤器、废层析填料、不合格产品、废有机溶剂、废实验室耗材、废有机树脂、废活性炭、废净化系统过滤器、废水处理污泥、树脂再生废液、危险废包装、截留粉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废普通包装及生活垃圾,其废普通包装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建设项目自身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通过合理途径进行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o5CdoIGs8Hc0CqC4Td_rg 提取码:892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米斯生物制药(南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冰岩 联系方式:17898827349 传 真:/ 电子邮箱:/ 地 址:南通经济开发区星宇路53号 环评单位: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2-68632187 传 真:/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新路91号中旭鑫科技园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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