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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楼道内禁止停放电瓶车!违者罚款,最高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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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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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6-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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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1-6-30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应急管理部消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公布,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楼道停放电瓶车”问题,《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规定》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规定》明确,违反上述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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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7-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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