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音山经发公司)为崇川经济开发区(观音山街道)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负责观音山园区载体建设、资产管理工作。因公司发展需要,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国有企业有关岗位的人员。
详见《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附件下载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电子照片);
附件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如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缴纳社保清单和原工作单位证明等)扫描件;
4.其他。报考岗位明确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将上述报名材料于2021年6月25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chongchuankfq@cckfq.cn (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序号-本人姓名,例:01-姓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ntjob.cn/)、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布。
采取笔试、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适岗评价。以报名提交的材料为准,进行适岗评价。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适岗评价及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面试设定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20%+面试成绩*5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观音山经发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满后,组织综合考评。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离职后方可聘用。相关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结,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录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录人员个人明确放弃的;
3.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新招录的人员与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的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上述要求按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随时变化,敬请关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269548
本《公告》由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