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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 共招16人!12个岗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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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南通校区、如皋校区、开发区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结构、充实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租赁工作人员。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租赁)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公告)中查询。

附件下载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到2021年8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时间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5.年龄须 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应聘B12岗,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录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7月2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我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联系方式。邮箱:ntgdsfxxrsc@163.com,联系电话:0513-55092061,0513-55092062,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4.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B04岗、B12岗的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数须达到1:

2,其他岗位的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不予开考。


(二)资格初审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日。


2.方式。我校依据本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将及时通过邮件反馈。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即进入网上缴费确认程序。


3.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出具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的扫描件,附件2及附件3的电子档。B07、B08、B09、B10、B12岗还须提供《岗位简介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应证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在应聘报名规定期限内,统一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ntgdsfxxrsc@163.com),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未按时提交初审“必须提供”的完整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资格初审未通过信息邮件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可与我校联系,查询未通过原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6日16:00。网上缴费方式见附件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进入考试程序。通过初审但未完成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考试


考试于2021年7月8日进行,不再个别另行通知。相关事项以我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为准,请应聘者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一)考试报到


报名成功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和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7月8日上午8:30前到本校开发区校区(南通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骛新楼123室报到,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应聘岗位不同,B01至B04岗位实行笔试,B05至B11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于2021年7月8日上午9:00进行。迟到超过10分钟者,不得入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计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3,按实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同分者均进入面试。应聘B11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如未进入前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本校网站公布(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公告)。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选择提供证明学术成绩和相关岗位专项分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B01岗至B11岗面试于2021年7月8日下午进行,B01岗至B04岗(有笔试项目的岗位)当天下午15:00开始,B05岗至B11岗当天下午14:00开始。B12岗面试于2021年7月8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回答问题(除B12岗外),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与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70分为合格线,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计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B12岗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适岗评价(含示范)和面试提问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适岗评价60分,面试40分,两项总成绩合格分为70分。


(五)总成绩计算


1.B01-B11岗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术成绩+相关岗位专项分。


学术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分:按照应聘者以第一作者、在2018年1月1日-2021年5月30日内(以期刊出版的日期为准)、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不包括报纸、报纸集刊)正式发表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术论文篇数及档次计分。EI、SCI、CCSCI期刊论文(EI、SCI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每篇2分,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7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每篇1分,非核心刊物论文每篇0.5分,最高限10分。期刊须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询的正式期刊。


相关岗位专项加分规则为:B04岗、B11岗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含目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加3分计入总成绩。


2.B12岗按适岗评价和面试提问的分项成绩,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学术成绩;(2)B01至B04岗面试成绩,B05至B11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B01至B04岗笔试成绩,B05至B12岗面试成绩。


3.其他注意事项


凡有符合学术成绩加分或相关岗位专项加分项的,考试报到时须携带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备审核计分。B12岗,须携带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务能力和实绩,以及相关的荣誉证书、专业论文、社会服务等材料,考试报到时统一交给工作人员,以备进行适岗评价。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


(一)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定于7月9日,由学校组织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我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通知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纳入本校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与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见我校人才租赁人员使用与管理办法(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政策法规)。本次招聘聘任手续办结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规定期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本次招聘所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本轮招聘结束后,自第二年起,3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我校。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委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市委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13-85215749、85098832。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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