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晚,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永兴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称:因为车辆买卖一事和他人发生纠纷,要求民警到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嫌疑人张某向民警大倒苦水,称自己临时后悔不想卖车了,对方不依不饶要求按合同办事,而买车人也立即开了腔:说好给钱交车的,大老晚你约我出来逗我玩呢?眼见双方各执一词,民警先是安抚了双方的情绪,随即查验了相关证件。

没想到,这一查便查出了猫腻,嫌疑人张某卖的这辆车并非其本人所有,而张某又对车辆的来源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民警便将张某带回所内进一步开展工作。后经审查,张某如实交代了其想把租来的汽车出售骗取定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次是他第二次实施该行为,因为对方警觉性比较高,其本想报警替自己解围,没成想最后反倒是自投罗网了。

经查,2021年4月中旬,嫌疑人张某在安徽合肥通过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奥迪A5汽车,后其将车开至南通,由于张某欠了外债,其便动起了将车辆“卖掉”骗取定金的歪心思。到了南通后张某与朱某认识接触,双方谈妥将该车以17.3万卖给朱某,但须先支付定金2.8万元。张某与朱某在合肥给该车办理过户过程中,张某知道车辆无法过户,便又谎称该车实际为其女友所有,其女友暂时不愿意卖车过户,他会进一步做女友工作。为了安抚朱某,张某将奥迪汽车先交与朱某保管使用,并赔偿其违约金1600元。眼看第一辆车无法再多骗下去了,张某便又如法炮制,租来了第二辆车准备故技重施,没想到这次买车的人警惕性颇高,张某便不想卖车了,双方为卖车一事起了争执,急于脱身的张某情急之下拨打了110,没想到却正好“送上了门”。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