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1981年5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拟招录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2021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 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三)报名地点 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2六楼)综合管理部。 (四)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现场反馈给报名人员。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表及其他资料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根据招聘条件,结合考生资格初审时提供材料,由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按照适岗评价细则进行打分。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适岗评价得分不得低于60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形式告知,进入面试人员需要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适岗评价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由用人单位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者。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出现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政审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拟录取人员未通过试用期及离职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面试合格者中递补。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5361611,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69818066。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69818635,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69818032。
因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病毒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须出示当日苏康码,如实说明近期个人行踪,经排查无异后,方可参加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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