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一共发现3个油桶,2台加油机。加油装置的电线都是裸露在空气中的,没有其他防护措施,并且现场民警也闻到强烈的汽油味道,一旦遇有火花或者火星,很有可能引起汽油燃烧。
经过线索核查,民警于2月3日在连云港市灌云县将犯罪嫌疑人孔某抓获归案,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在审查孔某的过程中,警方判断其未如实交代汽油的来源及共同犯罪的同伙情况,于是办案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侦查思路,加紧对该案的全面调查,发现了以何某为首的一连云港籍犯罪团伙,长期专门在南通市区大肆进行汽油、柴油的非法销售。


4月14日,观音山派出所在分局经侦大队指导下,联合虹桥派出所和任港派出所,在市区多地抓获危险作业嫌疑人何某、潘某等13人。
经审查,该团伙以何某为首,其纠集了部分亲戚及老乡,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并采取现金交易的方式试图规避打击。

经查,何某等人联系山东炼油厂低价进购汽油,将油运至南通后卸到该团伙预先安排好的储存地点(储存地点均无任何资质),联系好购买的下家(下家进货后自己单独再进行销售),后团伙再安排马仔开私自改装的面包车(无危险品运输资质)运送油至客户处,或由客户到储存地点自行装油。


在运送油的过程中,为规避检查,每次都由一名团伙成员开轿车在前面开道,之后运输油的面包车才经过。经侦查,该团伙的下家涉及市区、开发区、如皋、通州、海门等地。
目前,何某、潘某等13人已被崇川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